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12日 05:2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2年12月10日(星期六)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以全资子公司云铝浩鑫100%股权以及公司部分资产、现金等向中铝高端增资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为进一步聚焦绿色铝产业发展,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浩鑫”)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高端”)之间存在的铝板带箔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实现与中铝集团下属其他企业之间的产业协同发展,并享受中铝高端产业发展及证券化的收益,公司拟以所持有云铝浩鑫100%股权以及公司租赁给云铝浩鑫使用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和现金人民币0.9亿元,合计作价人民币13.23亿元对中铝高端增资。本次交易完成后,中铝高端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云铝浩鑫成为中铝高端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人员将整体注入中铝高端,后续公司还将对存在同业竞争的扁锭业务涉及的资产与中铝高端进行整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解决同业竞争以全资子公司云铝浩鑫100%股权以及公司部分资产、现金等向中铝高端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张正基先生、路增进先生、高立东先生、许晶先生、焦云先生、郑婷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鲍卉芳女士、汪涛先生、杨继伟先生、施哲先生事前已认可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658,911,907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转让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事项已完成,中国铝业持有公司29.10%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国资的相关规定,拟对《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赞成方为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文山”)“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继续使用1,2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向云铝文山提供借款,其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30,000,000.00元,续借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吴勇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吴勇先生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吴勇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吴勇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吴勇先生的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1日

  吴勇,男,汉族,1986年7月生,2012年7月参加工作,201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历任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部专职律师,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金融地产部专职律师,云南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部长,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长,副总法律顾问、风控法务部部长。

  吴勇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吴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解决

  同业竞争以全资子公司云铝浩鑫100%股权以及公司部分资产、现金等向中

  铝高端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进一步聚焦绿色铝产业发展,解决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浩鑫”)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高端”)之间存在的铝板带箔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实现与中铝集团下属其他企业之间的产业协同发展,并享受中铝高端产业发展及证券化的收益,公司拟以所持有云铝浩鑫100%股权以及公司租赁给云铝浩鑫使用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和现金人民币0.9亿元,合计作价人民币13.23亿元对中铝高端增资。

  2.中铝高端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由于公司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与中铝高端同受中铝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4.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正基先生、路增进先生、高立东先生、许晶先生、焦云先生、郑婷女士已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聚焦绿色铝产业发展,持续增强公司绿色铝竞争优势,促进公司与中铝集团下属其他企业之间的产业协同发展,同时结合中铝集团关于“对于云铝股份存在少量的铝加工业务与中铝集团构成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采取资产注入、资产置换、剥离处置等方式在五年内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公司拟与关联方中铝集团、中国铝业共同对中铝高端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云铝浩鑫100%股权评估价值约人民币6.09亿元以及公司租赁给云铝浩鑫使用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约人民币6.24亿元和现金人民币0.9亿元,合计价值约13.23亿元对中铝高端进行增资,中铝集团、中国铝业将以部分资产和现金对中铝高端同步进行增资。同时,中铝高端正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引入外部投资者,公开挂牌预计募集资金金额4-6亿元。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资产”)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2)第4054号《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铝高端100%股权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1,639,159.11万元。本次公司对中铝高端增资完成后,公司预计将持有中铝高端的持股比例约6.86%左右,中铝高端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云铝浩鑫成为中铝高端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中铝高端存在的铝板带箔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解决。

  目前中铝高端正在办理减资事项的工商登记备案,减资后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1,5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50,000万元,本次增资以15亿元注册资本为基础计算各股东方在注册资本中的份额。

  公司所持有云铝浩鑫100%股权和租赁给云铝浩鑫使用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的增资价格以及中铝高端整体评估价值最终以经国有资产有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准。因此,本次增资的最终金额以及公司最终持有中铝高端持股比例均按照经国资备案的评估价值确定。

  本次增资资产涉及的债权、债务、人员将整体注入中铝高端,后续公司还将对存在同业竞争的扁锭业务涉及的资产与中铝高端进行整合。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铝集团为中国铝业、中铝高端的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中国铝业及中铝高端均受中铝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关系如下图:

  ■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以全资子公司云铝浩鑫100%股权以及公司部分资产、现金等向中铝高端增资暨关联交易的预案》,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方董事张正基先生、路增进先生、高立东先生、许晶先生、焦云先生、郑婷女士已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鲍卉芳女士、汪涛先生、杨继伟先生、施哲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1年2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5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姚林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8、22、2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9199

  经营范围:铝土矿开采(限中国铝业公司贵州猫场铝土矿的开采,有效期至2038年12月30日);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铝、铜、稀有稀土及相关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碳素制品的生产、销售;从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总承包、建筑安装;设备制造;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中铝集团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国家控股公司。国务院国资委为中铝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近年发展状况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2017年成功改制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被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中铝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有色金属冶炼加工、相关贸易及工程技术服务等,是目前全球第一大氧化铝供应商、第一大电解铝供应商,铜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一,铅锌综合实力全球第四、亚洲第一,2008年以来连续跻身世界500强企业行列。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2021年财务数据为决算审计金额,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中铝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1年9月1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2,267.2951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建平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2-16、18-31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8314

  经营范围:铝土矿、石灰岩的开采(有效期至2031年9月);道路运输(普通货物,限广西、贵州分公司经营);铝、镁矿产品、冶炼产品、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碳素制品及相关有色金属产品、工业水电汽、工业用氧气和氮气的生产、销售;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机械设备制造、备件、非标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检修;汽车和工程机械修理、特种工艺车制造和销售;材料检验分析;电讯通信、测控仪器的安装、维修、检定和销售;自动测量控制、网络、软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经营办公自动化、仪器仪表;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发电;赤泥综合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中国铝业控股股东为中铝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近年发展状况

  中国铝业是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1]818号)批文同意,由原中国铝业公司(现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原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公司(现为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10日成立。2001年12月,中国铝业在香港联交所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2007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目前中国铝业总股本为17,022,672,951股。

  中国铝业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的龙头企业,综合实力位居全球铝行业前列,也是目前中国铝行业唯一集铝土矿、煤炭等资源开采,氧化铝、原铝和铝合金产品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国际贸易,物流产业,火力及新能源发电于一体的大型铝生产经营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2021年财务数据为年报审计数据,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中国铝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增资企业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9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万元注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国华

  公司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0号康田西锦荟3栋4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60JTGR3W

  经营范围:铝及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高温合金以及铝基复合材料等金属材料产品、制品、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来料加工;有色金属材料制造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有色金属行业开发业务咨询;有色金属商品贸易及物流仓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项目)。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中铝集团为中铝高端的控股股东,持有65%的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铝高端35%股份。

  注:目前中铝高端正在办理减资事项的工商登记备案,工商登记备案完成后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1,5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近年发展状况

  中铝高端于2019年9月成立,是一家专业从事铝板带、铝箔、挤压材及锻造件等铝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大型集团化企业。公司的生产研发基地遍布我国西南、西北、华中、东北、华东等地,装备国际先进水平的铝加工生产线,产品种类丰富、产能规模领先,广泛应用于国防军工、航空航天、轨交船舶、包装印刷、电子电器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实现了国家所需关键铝材品种的全覆盖、全保障。

  截至目前,中铝高端拥有铝加工产能超过100万吨,年销售额超过300亿元,产品在满足国内客户需求同时还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铝高端在产能规模、产品种类、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均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是目前国内综合实力领先的大型铝加工企业之一。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2021年财务数据为年度决算审计数据,2022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中铝高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100%股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93,763.053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吉昌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主要办公地点: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6226017243

  经营范围:铝铸轧卷、铝板带、铝箔产品及食品药品包装、电子电力用铝箔的生产、销售;对外贸易;停车场服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交通运输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批发、零售及代购。

  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近年发展状况

  2015年,云铝股份收购了云铝浩鑫86.92%股权,成为云铝浩鑫的控股股东,2016年,云铝股份收购了云铝浩鑫剩余股权,云铝浩鑫成为云铝股份全资子公司。

  目前,云铝浩鑫已形成年产铝板带13.5万吨、铝箔7.1 万吨的产业规模,主要产品有单、双零铝箔坯料、铝装饰带、阴极板、电子、电力电容器箔、无菌包装箔、烟箔、药箔、电池箔、保温材料箔等,产品畅销国内并远销东南亚、南亚等国家。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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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1年、2022年1-9月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云铝浩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租赁给云铝浩鑫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

  公司将以当前租赁给全资子公司云铝浩鑫板带业务相关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中铝高端进行增资。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12项(建筑面积合计64,416.80m2)、构筑物18项、机器设备447项;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3项(面积合计254,916.94m2)。截止2022年4月30日,上述资产账面价值合计50,903.43万元,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62,368.41万元,评估增值11,464.99万元,增值率为22.52%。

  (三)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铝高端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公告“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三)被增资企业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同华”)以2022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100%股权增资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2)第022140号)和《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涉及的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2)第022142号),公司持有云铝浩鑫100%股权的价值为人民币6.09亿元,公司租赁给云铝浩鑫使用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24亿元。根据中联资产以2022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 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4054号)资产评估报告,中铝高端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63.92亿元。

  公司所持有云铝浩鑫100%股权和租赁给云铝浩鑫使用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以及中铝高端整体评估价值最终以经国有资产有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准。资产评估情况具体如下:

  (一)云铝浩鑫的评估情况

  1. 评估机构的选择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察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执业质量及信誉后,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中同华对云铝浩鑫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业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方均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期的利益和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云铝浩鑫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3.评估结论及分析

  (1)收益法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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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57,104.71万元;收益法的评估值60,940.00万元,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3,835.29 万元,差异率6.72%。差异率不大。

  基于以下因素,本次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浩鑫铝箔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60,940.00万元。

  考虑到一般情况下,资产基础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并且采用资产基础法也无法涵盖诸如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浩鑫铝箔前身成立于1988年,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经营理念、经营策略、经营方法、技术水平。评估师经过对浩鑫铝箔财务状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浩鑫铝箔的所有者权益价值。

  (二)云铝股份租赁给云铝浩鑫的部分资产评估情况

  1. 评估机构的选择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察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执业质量及信誉后,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中同华对公司租赁给云铝浩鑫使用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业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方均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期的利益和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资产所处区域无类似交易案例,交易市场不活跃,故市场法不适用;市场上亦无类似租赁案例,市场客观收益难以预计,故收益法不适用;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均可采用恰当的方法确定其资产市场价值,故本次评估选择了成本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论及分析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成本法)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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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铝高端的评估情况

  1. 评估机构的选择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察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执业质量及信誉后,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联资产对中铝高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业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方均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期的利益和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方法的选择

  被评估单位属于管理类公司,其主要职能是对其下属公司进行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在下属子公司体现,因此本次评估不适于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资产业务性质、可获得资料的情况等,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基础法)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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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铝高端评估期后重大事项:

  (1)无偿划转子公司资产事项

  中铝高端于2022年10月决定将其附属公司重庆西南铝民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部分划拨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重庆尚江宸置业有限公司39%的股权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无偿划转至重庆西南铝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铝进出口”)。

  中铝集团拟与重庆铝产投共同新设立一家A公司,中铝集团持有65%的股权,重庆铝产投持有35%的股权。中铝高端拟将旗下部分资产划转至新设A公司名下,包括:

  ①中铝高端全资子公司西南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铝”),拟将其持有的西南铝进出口100%股权以2022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无偿划转入新设A公司。

  ②中铝高端全资子公司西南铝,拟将其持有的重庆西南铝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无偿转入新设A公司。

  上述拟无偿划转入新设A股公司的各项资产评估值合计约人民币2.81亿元。

  (2)减资事项

  2022年8月30日,中铝高端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的议案》,同意中铝高端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亿减少至人民币15亿,股东投入的出资资产中超过注册资本部分的计入资本公积。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中。

  基于以上评估结果,并考虑中铝集团及其他可能引入的新股东同时对中铝高端增资的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后,预计公司将取得中铝高端约6.86%的股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中国铝业尚未与中铝集团、重庆铝产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增资中铝高端事宜正式签署相关协议。待增资协议正式签署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履行股东承诺,解决部分同业竞争问题,保障股东权益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基于解决公司与中铝高端在铝加工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所需。2018年12月,公司原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至中铝集团控股子公司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中铝集团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铝集团为避免与云铝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保证云铝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中铝集团于2018年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为:“对于云铝股份存在少量的铝加工业务与中铝集团构成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采取资产注入、资产置换、剥离处置等方式在五年内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不再从事铝板带、铝箔业务,公司与中铝高端在铝加工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基本得以解决,也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铝集团切实履行对资本市场承诺的重要举措。

  (二)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做强绿色铝产业,提升公司价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直接从事铝板带箔的加工业务,中铝高端将作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从事相关业务。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充分利用好中铝高端作为国内铝加工领域领军企业所具有的规模、技术、管理、资源、市场、人才等方面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铝板带箔业务的资产运营效率和效益;同时公司将进一步聚焦绿色铝产业,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绿色铝产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巩固行业地位,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将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继续发挥云南以水电为主的绿色能源优势,进一步优化绿色铝产业发展,以“当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树铝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第一品牌、做铝基新材料的引领者”为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云南省“绿色能源”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及用能结构,继续与发电企业合作,利用公司的厂房屋顶等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绿色核心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铝灰、废槽衬、炭渣等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加强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发展,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持续完善绿色铝产业链,推动公司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成为引领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一流铝企业。

  (三)有利于实现产业协同发展,享受中铝高端快速发展及证券化的收益

  中铝高端是一家专业从事铝板带、铝箔、挤压材及锻造件等铝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大型集团化企业,是目前国内综合实力领先的大型铝加工企业之一。随着航空航天及国防军工的不断发展,预计高端铝合金的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以及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汽车轻量化进程不断推进,预计未来铝材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中铝高端近年来发展迅速,通过关联投资中铝高端,能更好地发挥中铝高端优势,促进双方产业协同发展,享受中铝高端快速发展的收益。同时,中铝高端正在筹划上市,公司对中铝高端增资,有利于分享中铝高端的股权证券化收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云铝浩鑫股权,云铝浩鑫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与中铝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579,113.83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解决公司与中铝高端在铝加工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绿色铝产业发展,持续增强绿色铝竞争优势,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是基于第三方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的选聘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察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执业质量及信誉后,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中同华对云铝浩鑫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以及租赁给云铝浩鑫使用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联资产对中铝高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北京中同华、中联资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具备胜任本次评估工作的能力。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业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方均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期的利益和冲突,具有独立性;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解决公司与中铝高端在铝加工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规,关联交易定价已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再从事铝板带、铝箔业务,相关业务将由公司参股公司中铝高端从事。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与中铝高端存在铝加工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基本得以解决,有利于云铝股份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

  4.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解决公司与中铝高端在铝加工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再从事铝板带、铝箔业务,相关业务将由公司参股公司中铝高端从事。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与中铝高端存在铝加工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基本得以解决,有利于云铝股份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

  (三)为本次交易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保荐机构对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以全资子公司云铝浩鑫100%股权以及公司部分资产、现金等向中铝高端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100%股权增资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和《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涉及的其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四)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评估报告》。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以全资子公司云铝浩鑫100%股权以及公司部分资产、现金等向中铝高端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2月10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原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658,911,907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转让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事项已完成,中国铝业持有公司29.10%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国资的相关规定,拟对《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作相应修订。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赞成方为通过。

  二、备查文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250,000,000.00元向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用于前述两个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概述

  (一)“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8号《关于核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云铝股份向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1,367,75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7,607,811.9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05,925,675.12元,其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04,928,014.45元,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二)“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86号《关于核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21年11月29日,云铝股份向1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750,849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6.6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5,585,043.06元,其中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75,585,043.06元,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三)该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云铝文山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继续使用人民币1,2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向“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其中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用于“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30,000,000.00元,续借期限为2年,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将在公司与云铝文山签订协议后实施。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借壳。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郝红杰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23,493.5万元

  住    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马塘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铝土矿资源开发、开采;氢氧化铝、氧化铝及其延伸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合金及铝加工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液氧、液氮、硫磺、硫酸铵、铁精矿、金属镓、蒸气和赤泥的生产和销售;铝盐的生产和销售;矿山及冶金机械制造;矿产资源科研,地质勘查技术咨询服务;矿产品销售;林木种植和销售;道路运输;餐饮服务、住宿;打印、复印;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云铝文山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云铝文山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08,650.3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34,558.6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74,091.68万元;2021年度,云铝文山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97,993.92万元,营业利润为人民币14,642.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570.3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2年9月30日,云铝文山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26,081.3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78,140.9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47,940.33万元;2022年1-9月,云铝文山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46,960.14万元,营业利润为人民币88,009.1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4,733.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借款的主要内容

  委托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借款用途: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

  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

  借款期限:2年,自借款手续完成,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借款利率: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

  云铝文山获得的公司借款必须存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协议规定使用借款。

  四、该事项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250,000,000.00元继续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云铝文山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1,2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继续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两个募投项目,保障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0,000,000.00元继续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继续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用于“文山中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项目”和“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两个募投项目,从而保障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本次以借款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铝文山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确认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上午0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2年12月22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第2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解决同业竞争以全资子公司云铝浩鑫100%股权以及公司部分资产、现金等向中铝高端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50502

  联系人:王冀奭  张玲会  肖 伟     联系电话:0871—67455923

  传真:0871—67455605      电子邮箱:stock@ylgf.com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7

  2.投票简称:云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请对该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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