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8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8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年05月19日 03:00 证券时报

原标题: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8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30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已由172,800,000股变更为173,100,000股。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3,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3、若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最低减持价格调整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赵志坚、望西淀、蒋明军、刘文涛、孙继业、陈建华、刘垒、孙英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经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B1栋23层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孙英

  咨询电话:0755-33605007

  传真电话:0755-86968976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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