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05月19日 02:59 证券日报

原标题: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1-3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15:00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为截至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关于本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本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本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第1-2项、第4-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第6-9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16日、17日9:00 ~ 11:00、14:00 ~ 17:00。

  2、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H股股东登记方法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女士、林先生

  (2)联系电话:0755-88242613、0755-88242614

  (3)电子邮箱:ir@dongjiang.com.cn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邮编:51805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回执

  3、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2”,投票简称为“东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8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回执

  回 执

  截至2021年6月15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1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1年6月15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作为“东江环保”(002672)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或指示不明确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1年6月17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1-3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举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及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众环香港”)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中审众环香港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

  (9)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8家

  中审众环香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

  (3)组织形式: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42楼

  (5)董事总经理:叶毅成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3人、专业人士200余人

  (7)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且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众环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中审众环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

  项目合伙人:王兵,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拥有十八年执业经验,在制造业、金融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十五年的丰富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超杰,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拥有九年执业经验,在制造业、金融行业、服务行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九年的丰富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龚静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业务十五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中审众环香港

  项目合伙人:陈志明,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计师,自1997年加入中审众环香港,专门向客户提供审计及商务咨询服务。陈志明先生审计客户范围广泛,业务规模由中小型企业至香港、内地及海外上市公司均包括其中,覆盖行业包括:制造、分销、贸易、会所及商务中心管理,以及船舶出租业管理等。

  2、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龚静伟和项目合伙人王兵、签字注册会计师江超杰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兵、签字注册会计师江超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静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中审众环香港及项目合伙人陈志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3.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中审众环香港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厘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经审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中审众环香港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中审众环、中审众环香港具备执业相关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中审众环香港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经审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中审众环香港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中审众环香港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厘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及中审众环香港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中审众环香港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有利于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及中审众环香港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在表决通过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生效日期及授权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厘定审计报酬事宜。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1-3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众环香港”)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中审众环香港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厘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1-3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财务审计机构,任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厘定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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