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及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及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05月19日 02:58 证券时报

原标题: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及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及预中标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股份”)、全资子公司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能瑞”)及南京能瑞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瑞电力”)近日分别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网”)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近日发布的相关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具体项目的中标信息等(具体详见“一、项目概况项下表格”),公司、南京能瑞及能瑞电力均在公示名单内。

  公司、南京能瑞及能瑞电力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5,540.359761 万元。公司现自愿披露相关中标信息如下:

  一、 项目概况

  ■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业务承接能力,为公司业务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丰富公司后续项目拓展经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中标项目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次中标项目部分尚处于公示阶段,最终需形成实际订单并完成交货才能确认业绩,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泉舜186写字楼24层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庆辉先生。

  7、会议合法有效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0),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344,378,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6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225,995,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名,代表股份118,382,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118,382,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18,382,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866%。

  2、其他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279,0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5.7066%;反对118,099,1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4.2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93%;反对118,099,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364,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3809%;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39,984,9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368,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199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39,984,9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761%。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业绩承诺方2020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44,349,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6%;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353,6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2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业绩承诺方2020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与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与张汉鸿、共青城百富源鸿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富源”)、李小明(前述三者合成“补偿义务人”或“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合称“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以及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辽源鸿图锂电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勤信鉴字【2021】第0022 号),重大资产重组中补偿义务人百富源、李小明应分别向公司补偿股份5,904,529股、492,577股,合计6,397,106股股份,上述股份由公司1元总额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定向回购业绩承诺方2020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义务人补偿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28,623,861股缩减至822,226,755股,注册资本将由828,623,861元减至822,226,755元,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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