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年01月23日 02:26 证券日报

原标题: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08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元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09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裕工业”)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10,377.3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589,622.64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3号)。

  (二)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1月2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6,669,074.6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0,000,000.00元,银行理财产品余额30,000,000.00元。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对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风险管理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确保了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正裕工业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正裕工业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10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荣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县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芜湖县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在最高额人民币1,500万元的范围内以连带责任保证的形式为芜湖荣基提供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芜湖荣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芜湖荣基的所属行工行芜湖县支行签订了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芜湖荣基拟向工行芜湖县支行申请办理的本外币借款、外汇转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开立担保、国际国内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类产品、贵金属租赁等业务而签订的相关法律性文件(以下称“主合同”)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本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2日及2020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林忠琴

  4、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芜湖荣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人:

  债权人(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县支行

  保证人(全称):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担保范围: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券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五)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若宣布提前到期,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行芜湖县支行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工行芜湖县支行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工行芜湖县支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荣基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总额(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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