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1月20日 02:07 证券时报

原标题: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B67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2,900,000元增至203,866,700元,同意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相应修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应内容,并更名为《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4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湘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拟提名郑湘玲女士、王世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0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为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6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华旺”)提供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借款,用于实施“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66,70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18.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9,509,621.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340,440.28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83,169,180.7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62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本次借款为无偿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到期后,经董事长批准可以延展前述借款期限,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可提前还款。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P16T42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9月14日

  注册地址:慈湖高新区慈湖河路4677号1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海标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建材新型材料、装饰纸,建材新型材料、装饰纸的技术研发,批发、零售建材新型材料、装饰纸,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本公司持有马鞍山华旺100%的股权。

  截至 2020年9月30日,马鞍山华旺总资产为61,292.09万元,净资产为10,481.15万元,2020年1-9月净利润为-97.4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

  四、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马鞍山华旺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批准马鞍山华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借款直接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马鞍山华旺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马鞍山华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为3年。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偿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为3年。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旺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符合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12万吨/年装饰原纸生产线新建项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

扫二维码 领开户福利!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21 康众医疗 688607 23.21
  • 01-21 重庆银行 601963 10.83
  • 01-20 迎丰股份 605055 4.82
  • 01-20 蓝天燃气 605368 14.96
  • 01-20 优利德 688628 19.11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