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年12月15日 04:36 证券时报

原标题: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ST华嵘 公告编号:2020-039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9日以邮件、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王晋勇、车磊、张萱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1)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ST华嵘 公告编号:2020-040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立信中联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为不影响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决定不再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瑞华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于2013年10月31日办妥工商登记手续)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执业资质:

  (1)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2)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证书序号为000388号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否

  立信中联简介:

  立信中联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9日,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 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成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0层。

  立信中联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19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等地设有13家分所。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19年末,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321人,非注册会计师的从业人员499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74人。

  3、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2019年度业务收入25,998.2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入19,431.18万元;2019年度业务收入中的证券业务收入8,337.47万元;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2,306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2家。

  4、执业信息(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其从业人员截至2019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执业信息(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

  立信中联于2019年11月收到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7号);于2019年11月收到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2019〕34号);于2020年1月收到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0〕3号),立信中联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立信中联于2020年10月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55号),截至目前尚在整改中。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之外,立信中联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6、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截至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19.27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至今未发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2019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大于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项目成员信息

  1、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超,立信中联风险控制合伙人,200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杨铭姝,立信中联合伙人,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俞德昌

  俞德昌先生,立信中联合伙人兼杭州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于199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褚文静

  褚文静女士,立信中联杭州分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于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两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受到自律监管、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刑事处罚。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80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增加25万元,主要系本公司于2019年12月增加合并子公司浙江庄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审计业务量增加,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为不影响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决定不再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立信中联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瑞华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瑞华事务所及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三、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作为湖北华嵘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1)公司更换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2)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 公司更换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更换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ST华嵘 公告编号:2020-041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355号光谷新世界中心T1座2909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30日

  至2020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登记日期: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9:00一15:00。

  2、会议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355号光谷新世界中心T1座2909室

  3、联系方式: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355号光谷新世界中心T1座2909室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7-87654767 传真:027-87654767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人:陈秀娟

  4、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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