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03月28日 05:00 中国证券报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9—21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股份

  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豪润达”)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82,982,455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4月1日(星期一)。

  一、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限售股份的情况

  公司股东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策略投资”)于前期根据《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珠中法执字第869号之八]、[(2014)珠中法执字第870号之八]的裁决结果,分别获得被执行人吴长江名下的德豪润达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票中的46,101,364股、36,881,091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被司法拍卖后的进展情况暨持股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6)。

  上述股份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69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两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5.86元。2014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并于2014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数量如下: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西藏林芝、新世界策略投资,履行了吴长江先生在认购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时所做的以下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人本次认购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1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82,982,45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如下表:

  ■

  5、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了吴长江在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股东通过司法程序获得的2014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9—22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公司”、“本公司”)因筹划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冬雷及/或其指定的企业和其他第三方,以及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照明”)持有的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士光电”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收购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证券代码:002005)自2018年1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当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终止股权收购重大事项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7月2日开市起复牌。股票复牌后,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79)。之后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6日、7月30日、8月13日、8月27日、9月10日、9月25日、10月16日、10月30日、11月13日、11月27日、12月11日、12月25日、2019年1月10日、1月24日、2月14日、2月28日、3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83)、《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8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85)、《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88)、《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93)、《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98)、《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6)、《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9)、《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6)、《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0)、《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但由于关于本次重组的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因此,本次交易的最终方案尚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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