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于新怡)9月27日,交通部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交通部联合多部委对网约车平台的检查,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检查组发现滴滴出行等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存在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目前已形成初步的检查报告,除了应急管理基础薄弱、非法营运问题突出外,滴滴平台还涉嫌行业垄断。
吴春耕介绍,经检查,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公共安全隐患问题巨大;二是顺风车产品安全隐患问题巨大;三是应急管理基础薄弱、效能低下;四是非法营运问题突出;五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六是企业平台诚信严重缺失;七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突出;八是社会稳定风险突出;九是涉嫌行业垄断。
早在2015年2月14日,滴滴、快的这两家彼时市场份额合计超90%的公司宣布合并时,就引发了业内关于可能产生市场垄断的质疑。两日后,易到用车宣布已向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举报,滴滴和快的的合并行为严重违反反垄断法,请求立案调查并禁止两家公司合并。
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17-2018中国网约专车行业市场研究报告》显示,在网约车活跃用户量分布上,滴滴占比63%,其余几家平台均未超过10%,排名第二的首汽约车也仅为8.5%。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一个经营者的相关市场份额达到1/2或者两个经营者的相关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可以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滴滴是否涉嫌行业垄断,还要看相关市场如何界定”,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滴滴属于城市出行领域,但该领域除网约车外,还包括出租车、公共交通等其他传统出行方式,这样算起来,滴滴是否涉嫌垄断就不一定了。“比如此前的‘3Q(360与腾讯)大战’,在界定相关市场时,最高人民法院判定腾讯旗下的QQ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通讯工具不能只界定互联网上的通讯工具,如果把短信等其他的通讯方式算进去,腾讯就不存在垄断。”朱巍表示,反垄断法并非反对一个企业占有相对垄断的地位,规制的是不能滥用垄断市场的支配地位。
交通部表示,下一步,检查组将把检查报告提交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审议,并指导有关执法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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