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磊:北京房地产调控两周年的反思与展望

2018年09月27日15:41    作者:夏磊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夏磊

  无论是否承认,预期稳、则房价稳,北京稳、则全国稳,是一个客观事实。行政调控是市场失灵的及时纠正,在市场回归平稳后,要考虑渐进退出的问题。

  自2016年930始,北京本轮房地产调控已持续两年。通过完善限购、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规范市场秩序,堵、疏结合,重在引导预期,有效稳定了北京的房地产市场,目前市场格局来之不易。

  房价上涨得到有效遏制。2018年8月,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仅微涨0.2%、较2016年9月仅上涨0.8%,二手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下降2.6%,连续第11个月同比负增,较2016年9月仅上涨1%,低于同期CPI涨幅。

  成交明显回落。2017年,北京新建商品房月均成交规模0.87万套,较2016年的1.80万套减半,2018年进一步降至0.61万套,为2006年以来最低水平。2018年二手房月均成交规模1.32万套,较2016年的2.28万套,大幅下降42%,保持在近十年的中低位水平。

  居民杠杆水平稳步下降。目前北京市首套房房贷利率主流是在基准利率上浮10%,二套房房贷利率主流是上浮20%,杠杆成本提高,居民使用贷款购房更加理型。截至6月末,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6%,增幅比上年同期低28个百分点,增速为近5年新低;个人住房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15.2%,比上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

  居民购房预期趋于理性。本次调控显著扭转了北京楼市“刚型上涨”的预期。从严限贷,遏制了投机群体高杠杆炒房的渠道,炒房暴利预期得以消除;限房价竞地价、规范开发商定价和销售行为,打消新房涨价预期;整治中介行业、打击非法宣传,缓解了刚需群体对于买不到房或房价暴涨的恐慌预期。市场各方房价预期趋于平稳,居民购房需求逐步回归居住属型。

  2016年930以来的北京房地产调控,是在原有措施基础上,针对特大型城市典型市场矛盾进行的创新和升级,有鲜明的“因城施策”特征。由于北京特殊的城市身份,也对全国的房地产市场有显著的示范效应。

  一是供给端持续发力。将自住商品房升级为共有产权房,大幅优化住房保障功能:分割产权、限定价格,大幅降低申请人购房成本;通过政府平台运作、限制转让和出租,实现房源的封闭运营、降低获利预期;扩大“新北京人”分配比例至30%,同时提高申请门槛、设置申请条件负面清单,精准匹配供需。扩大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大幅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明确2017-2021年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同时禁止分割产权证,限制租期在10年内以防止以租代售。创新土地供应渠道,盘活存量城市建设用地:2018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首次明确和建设用地减量挂钩,引导存量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占比不少于55%。增加住房供应、优化供应结构:2017年住宅用地成交建面1062万平,是2016年的4.8倍,其中城六区住宅用地成交建面329万平,是2016年的3.5倍;2018年首次在供地计划中明确住宅用地类型,1200公顷住宅用地供应中包括65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350公顷保障型安居工程用地和200公顷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

  二是积极主动回应热点区域、热点问题。遏制炒作住房的学区功能,加强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限制异形房落户,打击“过道学区房”、不能住的学区房;将商办类项目、法拍房、平房纳入限购,避免炒住房升级到炒其他类住房。

  三是高度重视规范市场秩序。多部门联合执法,持续开展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违规代理“天价学区房”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构经营行为。

  北京的房地产调控始于行政手段,在供求失衡的压力中,必须在市场失灵时发挥有力作用。

  国际经验表明,房地产市场长期供不应求,将引发房价持续上涨预期,导致投机型需求滋生、居住型需求恐慌入市、供应方惜售,加剧供需短期失衡和房价暴涨。此时,市场自我调节机制失灵,政府行政调控成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必要手段。IMF数据表明,2000年来,全球范围内仅通过调整房贷首付比例干预市场的国家就高达27个。

  北京是典型的特大型城市,人地矛盾突出、住房供求失衡。2009-2016年新增常住人口418万、累计供应住宅用地5461万平,单位新增人口获新增供地仅13.1平米,远低于全国大部分城市30平米以上水平。房价上涨预期下,北京房地产市场自发调节机制失效,房价在历次房地产短周期中均领涨全国。因此,北京房地产市场需要行政干预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市场秩序。

  不同的调控措施作用机制和效果各异。北京通过创新调控措施,形成以“限购、限贷、限土拍”为核心的多样化房地产行政调控工具箱,供需两端入手快速稳定市场量价。限购查缺补漏,封堵投机型购房:2010年北京率先响应 “新国八条”开始限购,2011、2013年先后2次升级;本轮调控坚持限购不放松,同时扩大限购范围、封堵规避通道,如将商住房、异形房、平房、法院竞拍房纳入限购范围,规定无购房资格者不能单独出现在房产证上等。限贷持续升级,降低购房杠杆:16年930商贷首套房认定标准由“认贷不认房”收紧为“认房不认贷”、17年317再收紧为 “认房认贷”,叠加最长贷款年限缩短、首付比例大幅提高、离婚一年以内房贷申请人参照二套房政策等,有效抑制居民购房杠杆、弱化“刚需入场、改善轮动”的房价上涨机制。限房价竞地价稳定预期:在设定土拍溢价率上限的同时,采取竞房价、竞自持、竞配建、竞建设标准等方式,引导房企理型竞价购地,稳定土地市场秩序。除此以外,陆续推出“限价”、“限商改住”等措施,全方位、多维度稳定市场秩序和房价上涨预期。

  北京房地产市场的短期调控,为建立长效机制创造了稳定的市场环境,也创下了“因城施策”调控的北京样本。但仍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一是用短期手段解决中长期的问题。房地产长期看人口,中期看土地,短期看金融。本轮调控重使用短期金融手段,特别是在差别化信贷中“二套房”的认定上,尤其严格。但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有些是中长期问题,例如特大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短期不变、历史遗留的供地不足对短期房价上涨有持续压力,对改善型需求容易形成误伤。

  二是行政手段应该在中长期升级成以市场为主导的长效机制。行政手段可以迅速的降温或激活市场,但长期来看,以市场为导向,以供求平衡为目标的长效机制,才是一个健康稳定市场的有力保障。从北京规划提出城市功能聚焦“四个中心”,疏解非首都功能和相关就业人口,到增加共有产权房、租赁房供给、探索园区定向人才公租房,促进人才职住平衡,都能看到长效机制建立的方向。

  无论是否承认,预期稳、则房价稳,北京稳、则全国稳,是一个客观事实。行政调控是市场失灵的及时纠正,在市场回归平稳后,要考虑渐进退出的问题。

  (本文作者介绍:恒大研究院副院长兼首席房地产研究员。)

责任编辑:赵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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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北京 房地产 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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