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新华都
股票代码: 002264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风香
住所和通讯地址:山东省夏津县城区栗庄街30号
一致行动人:倪国涛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第一节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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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一)郭风香女士
姓名:郭风香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2423xxxxxxxxxxxx
通讯地址:山东省夏津县城区栗庄街30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倪国涛先生
姓名:倪国涛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72423xxxxxxxxxxxx
通讯地址:北京市亦庄嘉创二路55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新华都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新华都17,882,8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123%。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3),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其在新华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风香女士持有新华都人民币普通股17,882,8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84,563,880股的2.6123%,其中限售股为10,022,75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860,05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倪国涛先生持有新华都人民币普通股16,335,227股,占公司总股本684,563,880股的2.3862%%,其中限售股为8,392,00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943,218股。
综上,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华都34,218,0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84,563,880股的4.998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新华都权益的股份比例低于5%,不再是新华都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郭风香女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倪国涛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具体详见2017年10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2018年3月23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买卖新华都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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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未披露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新华都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七层
联系人:杨秀芬
联系电话: 0591-879879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郭风香
签署日期: 年 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倪国涛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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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郭风香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倪国涛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郭风香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倪国涛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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