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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台前幕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07日 18:01  《中国总会计师》杂志

  我国全面确立总会计师制度以来,发展到今天,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约3万人,成为全国1200万财会队伍的“领头羊”。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会计信息失真、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比较突出,社会各界对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呼声日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我国财会队伍“领头羊”的总会计师,亟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规范自身的行为,培养行业自律机制。

  建设与市场经济和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总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促进总会计师这一特殊职业群体的健康成长、保证国有企业的基业长青,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实现财务会计有关制度的国际趋同,不仅仅是会计准则方面,还应该而且必须有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建设方面的制度趋同。

  为此,作为中国总会计师自律性的社团组织,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自2006年以来数次组织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尤其是总会计师的反馈,在深入实践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总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试行)》这一行业自律性规范。希望中国广大总会计师和财务管理工作者能真正把握好《规范》的内涵,恪守职业道德准则,为财会事业的健康科学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中国总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形势发展对总会计师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发挥总会计师在企业发展和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提高总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规范总会计师职业行为,维护总会计师职业形象,强化总会计师自律管理,特制定本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以《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与《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参照了国外首席财务官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自律性文件,适用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全体会员。

  第二章  职业道德

  第四条 总会计师职业道德是总会计师思想道德修养在本职工作中的体现。

  第五条 敬业、诚信、廉洁、公正、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是对总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 社会责任感,现代环保意识,全局观念,是新形势对总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新要求。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七条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科学世界观与方法论指导工作,做到尊重规律、尊重科学,按照事物发展规律与科学原则办事。

  第八条 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树立法制观念,做到守法经营,依法理财,依法办事,不做违法违纪和违反政策的事。

  第九条 学习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并不断实现知识更新,总会计师要具备财务与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具备现代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与经验,熟悉所在单位主营业务知识。

  第十条 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坚守诚信原则,如实反映、报告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不做假账并勇于同一切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十一条 科学理财,精细管理。科学实施财务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功能,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第十二条 勇于开拓创新,虚心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与时俱进,更新思想观念,提升财务与会计管理功能,创新管理模式。

  第十三条 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现代环保意识和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积极促使所在单位承担必须的社会责任,为保护地球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第十四条 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带好队伍,培养人才。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五条 对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的会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直接或建议有关单位、部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对违反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损害总会计师形象的会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采取适当方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建议有关单位、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欢迎非会员单位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以及以CFO命名的企业高管参照实行本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本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于下发之日起施行。

  “《规范》是改革开放与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

  ——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刘长琨

  日前,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颁发了《中国总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简称《规范》)。就制定这一《规范》的中心主旨和相关背景等问题,本刊记者对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长刘长琨进行了专访。刘长琨会长表示:《规范》是一个会员自律性文件,《规范》的出台,是形势发展的要求,是改革开放的结果,是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履行协会职能加强会员自律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

  《中国总会计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最近颁发了《中国总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您能不能简要说明一下这一文件的性质,它与《总会计师条例》是什么关系?

  刘长琨:《中国总会计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是一个针对协会会员的自律管理性文件,《总会计师条例》是行政法规,两者的区别是不言而喻的。《规范》是一个独立的文件,但《规范》的制定是以《条例》为政策依据的,是为更好地贯彻《条例》服务的,从这一点上也可以说《规范》是一个从属性或辅助性的文件。

  《中国总会计师》:说到自律管理,通常一般是针对行业而言的,总会计师可不可以说是一个行业?

  刘长琨:2002年,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召开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时候,当时的一位国务院领导在写给协会的一封信中用了“总会计师行业”这个提法。除此之外,把总会计师作为一个行业的提法确实很少。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总会计师是一个特殊的、独立的、具有共性的职业群体。总会计师协会就是这一职业群体的自律性社会组织,正如国外的CFO协会一样。我认为,自律管理并非专指行业而言,只要是因某种共性而结社的团体,都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自律管理。

  《中国总会计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成立20年了,为什么到现在才出台这样一个自律管理性的文件呢?

  刘长琨:实际上总会计师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很重视会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与职业行为的自律管理,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有企业高管出问题,但是总会计师出问题的很少,不能否认,这里面就有总会计师协会工作的因素。至于说到直至现在才出台正式文件,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总会计师这个角色、这支队伍,确实有它的特殊性。总会计师不是一个技术职称,而是一种行政领导职务,是国家有关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所以协会工作难免会有一定顾虑,怕被说越俎代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组织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组织绝不是沙龙和俱乐部,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具有特殊功能、负有重要责任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社会管理机制。在这种形势下,一些专家学者,包括总会计师,纷纷建议协会大胆履行职责,制定一个自律性的文件,加强总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这就是《规范》出台的时代背景。所以我认为,《规范》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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