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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泥企业召回不合格水泥 2家企业的水泥被判为废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07: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张明华记者庞彩伟)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监局宣布:勒令13家企业召回其不合格水泥产品,各地质量技监部门务必做好召回的敦促及监督工作。记者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广西在对全区水泥产品实施质量抽检中,发现抽检合格率仅为83.5%,其中有2家企业的水泥产品竟被检出废品水泥。

  这13家企业分布于南宁市、柳州市等11个市、县。这些企业水泥产品抽检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有28天抗压强度、烧失量、安定性等。其中,桂平市东宝水泥厂桂宝牌普通硅酸盐水泥因28天强度、安定性、烧失量3项指标严重不合格而被判定为废品,广西龙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珠牌普通硅酸盐水泥也因为安定性指标严重不合格,同样被判定为废品。

  另外11家企业及被召回的产品分别为:南宁市闽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良凤江牌普通硅酸盐水泥、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通宝牌普通硅酸盐水泥、灵川县盛隆水泥粉磨有限公司生产的象鼻山牌普通硅酸盐水泥、桂平市东宝水泥厂生产的桂宝牌普通硅酸盐水泥、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虎头牌普通硅酸盐水泥、长虹(广西北流)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泥王牌普通硅酸盐水泥、百色市水泥厂生产的澄碧湖牌普通硅酸盐水泥、田阳金百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金百林牌普通硅酸盐水泥、广西罗城菱环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菱环牌普通硅酸盐水泥、灵山县中秀水泥厂生产的钟秀山牌普通硅酸盐水泥、广西龙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珠牌普通硅酸盐水泥、广西北流西神水泥厂生产的西神牌普通硅酸盐水泥、广西云燕特种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云燕牌普通硅酸盐水泥。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西各级质量技监部门正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新标准以及重新修订的水泥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不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换、发证,把好市场准入关。针对抽查结果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做法,认真做好抽查后处理工作。《中国质量报》

张明华 记者庞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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