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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政策支持滨海纳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6日 07:42 每日新报

  新报讯 【记者 吴静芳】 今后,滨海新区在人才引进方面进一步放宽条件。近日,天津市人事局和公安局联合发出了津人字[2008]10号《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滨海新区引进人才政策措施>的通知》,为企业引进急需人员和家属落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开发区人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滨海新区的进一步开发开放,人才聚集效应十分明显,特别是开发区表现极为突出。该政策实施后,开发区企业需要的外地人才户口进津条件将放宽,此举对促进滨海新区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推动作用。

  据介绍,该项新政策的突破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放宽了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重大项目引进人才的学历和职称条件,即,具有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或仅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调入本人和家属户口。原条件为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高级职称。

  二是放宽了引进人才的年龄限制,即,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岁,领军人才、知名专家教授不设年龄限制。原条件为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上限为45岁。

  三是增加了新的落户政策。其中包括:

  (一)投资5000万元以上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技术人员,可放宽学历、职称、住所等条件,按每投资200万元办理1人的原则,以蓝印户口的方式引进,其中随迁家属也可占用指标;

  (二)成建制整体迁入开发区的企业或研发机构,有70%以上人员符合调津条件,其余人员可同时调入,家属可以随迁;

  (三)人事关系和户籍异地分离人员,可按正常手续调入。引进人才配偶为工人身份的,可随主调人员一起将户口迁入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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