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历经九年发展的“家庭公司”,由于其显著的就业带动效应,将得到法律扶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通过立法将“家庭公司”确定为劳动者自主创业的一种组织形式。
据了解,上海此次通过的有关法规,是国内将非正规就业上升到地方人大立法的首次尝试。新规明确,政府将鼓励劳动者采取灵活的方式,自愿组成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实
(高路)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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