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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扶持“家庭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 16:5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在上海历经九年发展的“家庭公司”,由于其显著的就业带动效应,将得到法律扶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通过立法将“家庭公司”确定为劳动者自主创业的一种组织形式。

  据了解,上海此次通过的有关法规,是国内将非正规就业上升到地方人大立法的首次尝试。新规明确,政府将鼓励劳动者采取灵活的方式,自愿组成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实
现就业,从事以适应社区服务需要为主的小规模经营活动,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高路)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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