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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合作中如何保障权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5日 11:2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问:我(以下简称乙方)和朋友(以下简称甲方)合作,由甲方组建北京×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他以转让股份的方式拥有本人开发的AA系统著作版权,甲方拟注册资金500万元现金,由甲方完全出资,合作期间甲方持有股份75%,乙方持有股份25%。我想请教律师两个问题,一方面如果是注册完他们把资金转走怎么办?二来到年底甲方要说利润亏损我又怎么办?

  答:关于你所提的问题解答如下:1、如果对方在公司注册成立后,未将注册资本用于公司经营,而是立即抽走,你可以在掌握相应证据后,要求对方按注册资本投入实有资本,如违反相关规定,则需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是刑事上的法律责任。2、如果双方按法律规定履行协议,你可与对方在合同中约定按一定的比例分红,或是按双方约定按一定的比例收取固定的收益。可以按合同明确约定这种固定股权的分配方式,这样对你方的保护要稳定一些,只是这样的收益,由于对方要承担相对较大的风险,那么你方的收益并不会太高。(张律师)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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