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凌林/文
在过去的8年中,拥有2000多项专利的好孩子集团打赢了近百起专利侵权官司。在这家儿童用品行业绝对领导者的专利诉讼压力下,一些原来的“懒汉”企业被迫改变了简单模仿的发展路径,从而间接推动了整个行业逐步走出低层次竞争的怪圈。
据了解,“好孩子”的第一起专利诉讼开始于1997年。至今,已经在国内打赢了近百起专利侵权官司,共被法院判获1000多万元的赔偿,已经得到的赔付超过了600万元。目前,“好孩子”还在筹备起诉一家世界著名儿童用品企业的专利侵权诉讼。
“好孩子”对这家世界知名儿童用品企业的专利侵权进行起诉,与起诉国内儿童用品企业的出发点不同。令人惊讶的是,这家企业正在和“好孩子”商谈合作事宜。但“好孩子”认为,合作的基础是彼此的尊重,起诉专利侵权和合作并不冲突。
好孩子集团总裁宋郑告诉记者,在还没有成为行业领导者的时候,“好孩子”对其它企业的侵权仿造基本一笑了之。因为他们当时认为,这种仿造可以确保自己不会被别人超越。“好孩子”策略的转变,是从逐渐成为行业领导者开始的。宋郑说,自己的市场占有率越大,就越觉得有责任和义务来引导儿童用品行业的规范发展。对一些侵权企业的起诉,则是希望给那些懒惰企业增加压力,达到推动整个行业逐步走出低层次竞争的目的。
2004年,“好孩子”的销售收入为20亿元,旗下的童车产品分别占有美国和国内40%和80%的市场份额。“做世界上没有的东西”是“好孩子”1988年“出世”后一贯的产品策略。截至目前,“好孩子”已经在国内申请了2100多项专利,在海外申请了40多项专利。
虽然1000多万元的专利赔付令一些侵权企业难以招架,但由于判赔金额还是太少而削弱了威慑作用,短时间内很难彻底扭转儿童用品市场的恶性竞争现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世界第三大纸尿裤生产商GONG公司前几年退出了中国市场,原因就是该公司侵犯了宝洁公司的专利,法院判决其赔付4.2亿美元,导致GONG公司因此而一夜之间倒闭。如此巨额的赔偿,仅仅是因为它仿造了纸尿裤的一条松紧带制造工艺。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陶鑫良教授认为,美国人强烈的创新精神,是与法律对发明创造的保护分不开的。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我国采用的是把被告侵权所得补偿给原告填平的原则。不采用处罚性赔偿原则,使得侵犯知识产权的成本和风险很低,不利于制止恶意侵权行为。宋郑还说,目前的赔偿原则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当借鉴国外的惩罚性原则来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借此推动行业发展。值得欣喜的是,在好孩子集团不断诉讼的压力做法下,儿童用品行业专利侵权的不良风气出现了明显改观。随着几家实力企业的形成,整个市场还将有望进一步走出低层次竞争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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