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昶
英国公平人寿保险公司因为销售了大量含有保证年金选择权的高预定利率分红养老金保单,最终导致了其在2000年底停止销售新的保单。这一事件在英国和国际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并促使英国着手修改其偿付能力监管体制和指定精算师制度。
缘起
公平人寿签发了大量含有保证年金选择权的养老金保单,但公司管理层和指定精算师对此类保单的风险认识不足,准备金提取不充分。
公平人寿在1960—1988年间销售了约10万份平均预定利率为7%、最高预定利率达到11%的含有保证年金转换权的分红养老金保单。按照保单规定,保单持有人有权在到达退休年龄后按照签发保单时确定的年金费率购买年金,即保证年金选择权。最初公平人寿没有对选择权提取相应的准备金,后来虽然提取了,但不充足。
与此同时,20世纪90年代后期,英国基础利率不断下降,股市大跌。公平人寿面临巨大的利率风险,股票投资遭受巨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拥有成熟的市场运作机制和丰富的规避风险工具,当经济环境出现持续不利的局面时,一些寿险公司也很容易产生财务危机。
此外,过高的分红水平和不恰当的保单计划书给保单持有人造成了过高的预期。20世纪80-90年代,公平人寿在行业中的分红水平一直较高,给保单持有人造成了过高的红利分配预期。同时保险计划书中没有任何关于保单价值会根据客户是否使用保证年金选择权而不同的提示。基于以上两个原因,公司决定分配执行保证年金选择权的保单较低的红利不被接受也在情理之中。
此后几年,公平人寿的经营一直没有起色,连续多年平均投资收益率呈负增长。公司在2000年前所拥有的股票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与分红养老金保单有关的续期保费收入的投资收益已远远达不到公司所保证的保单预定利率。
经验
对于公平人寿而言,指定精算师对保单风险认识不足是造成公司身陷困境的原因。因此,有专家指出,指定精算师必须充分发挥实时监控职能。
公平人寿事件发生后,英国政府加强了指定精算师的职责和权力,对指定精算师的任职资格要求更为严格。2001年12月,英国颁布了《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对金融监管体系作了较大调整。在新的法律和监管体制下,指定精算师的职责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英国FSA依据该法令推出了被许可人制度。
除了完善精算师制度,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要也成为英国保险管理机构改革的重点。FSA成立之前,英国实行“分业监管”制度,共有9家监管机构,分别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投资业、房屋协会等机构进行监管,但银行、保险公司与投资基金却经营类似的产品,争夺共同的客户。
一个金融机构同时受政出多部门的“混合监管”,将导致成本增加,效率降低,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间容易产生争议,甚至某些被监管者可以钻多个监管者之间信息较少沟通的漏洞,通过在不同业务类别间转移资金的方法转移风险,人为地抬高或降低盈利。
公平人寿事件之后,英国对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和完善,把银行、证券、保险的监管统一于一个监管机构之下,即由英国FSA负责对整个金融业的监管。
公平人寿事件令英国监管部门认识到原有的法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过于简单,缺乏监管的动态性,不能反映影响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所有风险因素,因此已不适应在动荡的经济环境下、产品更加复杂化的保险业的发展。
从2001年6月起,英国FSA开始推出全新的实际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第一个草案,逐步取代原有的法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并与业界不断协商和探讨,对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到目前为止已经推出第四个版本。
FSA官员表示,在2004年底,实际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将取代原有的法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以求更加真实地反映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保险市场分析师认为,公平人寿事件给保险公司、保单持有人和监管部门都带来了非常深刻的教训。如何再次树立保单持有人的信心、寿险公司如何更为谨慎地经营、监管部门如何更为谨慎地监管,这些都将是英国寿险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9月22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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