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发行巨灾债券可以将部分的巨灾风险转移给投资者,提高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分散风险
随着巨灾债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行手段的成熟,其成本也会逐渐降低
发行巨灾债券将进一步稳定再保险市场价格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随着全球气候环境的变化和人口数量及人类财富的不断增加,世界巨大灾害所带来的损失也逐年呈递增趋势。而一旦在人口密集地区发生严重的灾害,则造成的损失往往更加巨大。
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统计,在1987到2003年17年期间,由自然和人为灾害引起的年均财产保险公司损失近144亿美元。
其中2003年全球发生的灾害共造成约6万人死亡,仅伊朗巴姆市地震死亡人数就超过了4.1万人,灾害总损失高达700亿美元,财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达185亿美元,占总损失的四分之一,比2002年保险业巨灾赔偿总金额135亿美元高出37%。
特别是近年来单笔巨灾的损失更是惊人,给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了非常大的压力。如美国在1992年和1994年相继发生了安德鲁飓风和北岭地震,分别造成了155亿和120亿美元的损失,而保险公司则承担了其中81%和55%的损失。
据披露,就在安德鲁飓风登陆的第二天,全美有10家保险公司宣布破产,而这两次巨灾总共造成了63家财险公司破产。
如何减少巨灾造成的保险公司损失,已经成为摆在保险商面前的严峻课题。
巨灾风险证券化
众所周知,巨灾的发生往往具有不确定性,一旦造成损失,其数值又往往超过保险公司所能承受的范围。因此保险公司急需寻找新的风险分摊途径来转移损失。
传统的再保险方式和制定充足的风险费率与保险条款固然可以分摊风险,但显然已不能应付日益频繁的巨灾。因此,巨灾风险证券化逐渐成为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重要选择。
一般地,巨灾风险证券化在形式上可以表现为巨灾债券、巨灾选择权、巨灾期货期权和巨灾交换契约等。其中,最重要的无疑是巨灾债券。
巨灾债券又称作保险连接债,是指直接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或大型企业等发行的收益率同该公司或整个保险行业的巨灾损失状况挂钩的一类特殊债券。如果灾害发生,风险则由投资者承担。反之,投资者可以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
从一定程度而言,巨灾债券有效连接了保险与资本市场,使得保险公司将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
其实,在发行巨灾债券过程中,引入资本市场不仅能使业外资本有效地进入保险市场,同时也使得天然巨灾风险的价格能够更有效地被发现。
更重要的是,通过巨灾风险证券的引入,保险公司可以将整个巨灾带来的保险损失部分转移给风险承受能力更强的资本市场。因此,巨灾证券也常常被看作是全球巨灾频发的产物。
据统计,自1996年汉诺威再保险公司成功发行包含日本地震、澳大利亚和加拿大飓风风险在内的巨灾债券以来,全球总共发行了超过60种的巨灾债券,筹集资金达到了75亿美元,占巨灾风险证券化发行总量95亿美元的79%。
仅2003年就发行了21.32亿美元的巨灾债券,比2002年增加了115%,其中ZenkoryenPhoenix债券单项发行额就达到4.7亿美元,创下了巨灾债券发行的最高额度。
优势明显受青睐
巨灾债券的发行过程并不复杂,一般先建立一个连接投资者和保险公司的“特别目的机构”(SPV),主要从事证券化相关业务,并将证券化的信用风险降到最低;然后SPV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巨灾债券以获取资金并运用这些资金进行投资,同时SPV与保险公司签订再保险契约,保险公司则将再保险费交给SPV。SPV将获得的保费和利息作为债息支付给投资者。
债券到期后SPV根据巨灾是否发生和损失大小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果事先约定的巨灾损失没有发生,则投资者的投资有较高的回报,否则回报就低。如果损失严重,还可能丧失部分本金。
巨灾债券之所以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在国际市场迅速发展,其自身具备的独特优势不容忽视。
首先,保险公司通过发行巨灾债券可以将部分的巨灾风险转移给投资者,相当于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实现了风险的更有效分散。
据统计,美国1999年底资本市场总容量已经达到32万亿美元,差不多是同期财险公司净资产的95倍,由于资本市场更具深度和广度,因此能有效地抵抗巨灾所带来的保险公司的损失波动。
其次,发行巨灾债券的成本逐渐降低。由于发行巨灾债券需要保险、投行、银行、信托等多类金融机构参与,该债券的成本往往较再保险更高。
但随着巨灾债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行手段的成熟,其成本也会逐渐降低。根据GuyCarpenter公司统计,2003年发行的大部分巨灾债券的成本与再保险相比,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竞争力。
另外,相对于其他巨灾证券化品种而言,发行巨灾债券的成本也在逐渐降低。巨灾债券由于信息披露的公开和SPV的介入,其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基本为零。
同时,巨灾债券没有市场风险,根据马可维茨的组合投资原理,巨灾债券与其他证券投资品种的组合能有效地降低风险。而且相对于巨灾期货和巨灾选择权等标准化契约而言,由于巨灾债券的基本风险较低,因此能更完整地转移风险。
当然,巨灾风险在稳定市场价格方面也卓有成效。由于巨灾发生具有一定偶然性,因此需要较长时期的再保险保护,但由于巨灾事件发生可能会造成再保险价格持续上升,使得再保险市场无人问津。而通过巨灾债券的发行可以稳定再保险市场的价格,同时弥补再保险市场保期短和供给不足等缺陷。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9月22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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