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科技(600817)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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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 05: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鞠淑芝委托董事长龙长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龙长生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报告》; 认为公司制定了较为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且在实际的采购、销售、筹资、投资等日常活动中,通过授权,及固定的工作流程,对各类风险进行控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完成200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故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51.7982万元。 现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02.1589万元。” 原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251.7982万股,其中尚未流通股份7,127.5982万股,可流通股份1,124.2000万股。 现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902.1589万股,其中尚未流通股份8553.1179万股,可流通股份1349.0410万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条款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故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新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正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 正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新公司股权比例为20%;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新公司股权比例为80%。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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