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科技(600817)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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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6: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7月5日以通讯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了200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参加了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全体九名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借款
公司所有担保事项均是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宏普国际提供担保(直接控股70%股权)。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件要求,公司于2004年6月25日提前解除了对宏普国际向建设银行上海市第四支行申请的1000万美金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责任;于2004年6月30日向交通银行市西支行提出了解除由公司对宏普国际向该行申请2000万美金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责任的要求,目前正在报分行审批。至此,除去上述两笔担保,截止2004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00万元,美金600万元(以汇率8.3计约为4980万元人民币),合计为71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3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151,247,448.28元人民币的比例为47.47%,达到低于50%的要求。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00万元(原人民币2200万元自动到期解除),美金600万元,合计为68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3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151,247,448.28元人民币的比例为45.49%,达到低于50%的要求。 此外,截止2004年6月30日,宏普国际的资产负债率为68.56%(未经审计),达到低于70%的要求。对于本次担保事项,公司拟与宏普国际签订反担保协议。根据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宏普国际2004年度的资信等级为A级。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