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整体上市方案出水 公众股东将获优先配售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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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3:48 证券时报 | |||||||||
宝钢整体上市方案浮出水面宝钢股份拟增发不超过50亿新股,其中向集团增发不低于发行总量的50%;向社会公众增发部分将采用网上发行及网下配售两种方式,原社会公众股东将获一定比例优先配售权 本报讯 (记者 彭松)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称,拟增发不超过50亿股新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收购大股东宝钢集团钢铁生产、供应链及其他
宝钢股份表示,此次增发将包括向宝钢集团定向增发国家股和向社会公众增发社会公众股,定向增发部分不低于发行总量的50%,社会公众增发部分不超过总量的50%。其中,社会公众股将采用网上发行及网下配售两种方式,原社会公众股东将获一定比例优先配售权。公告称,定向增发部分与面向社会公众增发将以相同价格进行,其定价方式为通过预路演确定价格区间,再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其中,宝钢集团认购的股份将暂不流通。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将担任此次增发的主承销商。 宝钢股份称,此次增发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收购宝钢集团钢铁生产、供应链及其他相关业务资产,目标资产合计评估净值约为280亿元,收购资金将全部来源于增发募集资金。 宝钢股份称,此次收购将实现宝钢集团钢铁主业一体化与整体上市,公司将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全球行业地位,拓展业务的广度与深度及发挥协同效应,同时还将提高财务业绩及提升股东价值。 据悉,此次增发方案还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国务院国资委和证监会批准以及上交所同意后方可实施。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9月27日在北京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