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 每经评论员
管理层推动中国股市改革的决心已经明了得不能再明了,坚定得不能再坚定。从“国九条”开始,到国务院日前颁发《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要求年内基本完成股改,属于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而从操作层面上,证监会穿上了快速旋转的红舞鞋,在半年时间内推出共计25批股改公司,总市值超过六成。
按理说,如此坚定的决心,辅之绝大的资金面的利好———如QFII看多A股市场,银行十几万亿元的巨额存款,M1、M2“喇叭口”缩小等———可谓万事俱备,可千三攻坚战却打得如此艰难。那是因为中国股市的东风未至北风未退。
所谓北风,即国有上市公司尤其是大型上市公司的预期并不明确。笔者有许多朋友都是坚定的唱多派,纵然他们有一千条理由,笔者仍然坚持认为,如果国有大型上市公司的预期无法明确,中小股民的信心也就无法真正建立。
这样说的理由,一是基于国有上市公司的份额足以起到定盘针的作用,一到指数卡位战,中石化、宝钢等公司的表现足以左右大盘。而这些央企的管理权、监督权、经营权尽在国资委,所以,相比证监会这个“二婆婆”,国资委才是左右央企大局的名正言顺的“大婆婆”。事实上,国企的股改方案如果不经国资委的审批是无法出笼的。
而国资委对于股改的态度表面支持实则颇为暧昧,《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指导意见》虽然早在去年6月就已出台,“积极、稳妥、有序”成为国企股改的口号。这一表态滴水不漏,但与证监会的急行军式的股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具体的对价支付方案中,与证监会旗帜鲜明地表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同,国资委鼓励国有股东“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如派现、缩股、回购或增持股份、发放认股认沽权证、承诺以预设价格购买或出售股份、承诺以后年度分红比例等多种方式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也可以将资产重组与股权分置改革结合起来进行”。用侯宁先生的话说,是“鼓励国有上市公司以多种方式完成股改,而全然没有规定任何具体的对价基准”,如此“为自己预留调控余地,投资者则继续处于信息不对称的黑暗地带”,无怪乎有人严斥权证等对价方案是对中小股民的另类剥夺。有人还把对价支付与国有资产流失人为地捆绑到了一起,潜在地使对中小股民的对价支付丧失了法理与道德基础。此论一旦占据上风,股改推进将十分艰难。
而从实行的结果来看,国有上市公司股改又与管理层激励、国有上市公司重组、回购,以及垄断型国企这样的“优质”上市资源流失海外市场等诸多敏感问题纠缠在一起。可以说,哪个问题处理不好,都能使股改半途而废。目前国有上市公司回购正盛,不管对于央企利润会有怎样的利好,但有两个方面是必须密切关注:第一,在回购过程中是否会造成对中小股民利益的侵害;第二,回购是否会使垄断升级,使这些企业以及这些企业的掌管者通吃某一行业的市场。这两个问题如果被忽略,将会对投资者信心造成长期侵蚀。
证监会目前的做法是借了上级的快刀以斩股改的乱麻,问题在于,如果证监会本身的武器不够锋利,就会面临后劲不足的问题。
不管结果如何,笔者认为证监会致力于建立公平市场的努力是值得尊重的,他们不仅一再强调中小股民利益,而且从德勤、ST花雕等一个个的案例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中国改革的关键时刻需要“宁可十年不将军,不可一日不拱卒”的精神。
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十几年,从为国有股脱困开始,不能终于为国有垄断股埋单。股改说白了,是一个让中国资本市场从国企开始的政策市解套的过程,不应该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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