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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加盟业需要规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7日 14:49 解放日报
原想“加盟”轻松创业 岂料“特许”滥用特权 读者声音 甜品屋成了伤心屋 读者陈先生近日反映:今年4月,我在网上看到某实业公司一则广告,声称加盟其甜品屋连锁体系,就能实现小本创业致富梦想。我随即赶到该公司咨询。有关人员介绍道:一旦加盟,可借助公司品牌和成功经营模式,迅速轻松赚取70%高利润。公司还代为装潢,代办电器设备。于是,我签署了加盟合同。在交付加盟金3万元、保证金5000元,装潢等费用近2万元后,甜品屋开张了,可我的烦恼也接踵而至:先是连接机器的下水管接口严重渗漏,一桶水下去,半桶水流出;期间还烧坏了两只电源插座,生意大受影响。可公司却说,不关他们的事,谁装修找谁去。开张不到一个月,公司又突然通知:所供原料要涨价20%,否则即断货。合同上规定我不得擅自提价,可公司为何就能随意涨价?我本想通过创业来改变自己的命运,不料如此艰难。在此,提醒想要创业的年轻人小心加盟陷阱,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规范加盟连锁业。 记者随访 不平等合同约束加盟者 7月5日上午,记者赶到该公司了解情况。加盟部有关人员介绍说,公司已派人上门修理了下水管接口。至于原料涨价一事,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在与陈先生签署的《特许加盟授权合约书》上有言在先,公司如调价,加盟方的原有价格也要随之调整。目前双方对此还未达成一致。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有关负责人在看过上述“合约书”后指出,该加盟合同并不规范,存在许多单方面限制加盟方权利,而对特许方却无约束条款。仅以上述调价条款为例,特许方应在与加盟方商量后再适当调价,且加盟方有被告知调价原因的权利。可这一切在合同中显然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经连锁经营协会协调,该实业公司表示马上进行内部整改,并给予陈先生满意答复。 应降低创业者加盟风险 如今,美容店、洗衣店、甜品屋、冰品店、服装店、眼镜店等不少同一招牌的加盟店遍布大街小巷。而打开电脑点击相关网站,“百万富翁的摇篮”、“万事无忧做老板”的“诚邀加盟”广告铺天盖地。 作为一种现代营销模式,连锁加盟既使企业低成本快速扩张,又帮助不少下岗人员节省创业成本,“借梯登楼”,少走弯路。但由于连锁加盟在操作上仍存有不规范之处,在有些人眼里成了“圈钱”的捷径。据有关人士分析,除合同陷阱外,还存在以下问题: 虚假宣传,夸大回报。有的商家通过展会、广告等,宣传加盟该项目只需3个月或半年即可收回数万元投资。但创业者一旦加盟,却发现投资成本远不止商家所说金额,且商家的承诺也无法落实。 名为加盟,实为推销设备。有的商家只要求创业者购买其机器和原料,对加盟者遭遇管理、技术等问题却不予支持解决。 利用样板店作托。通过对加盟样板店精心包装,使创业者错将生意火爆的假象当作真实的未来,而加盟后,公司便不管了。 甚至还有不法商家恶意“圈钱”。本市就曾发生过某咖啡加盟项目的特许方,把近1000万元资金席卷一空后“人间蒸发”,令众多加盟者损失惨重。 编后 加盟者要加强风险意识 特许经营行业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经营模式,在中国开始不久,但发展势头迅速。至去年底,我国特许经营体系已达2320个;截至今年3月,本市连锁加盟店逾16000家。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有关人士建议,除国家尽快出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法律外,商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连锁加盟行业的规范和监管,以降低创业者的加盟风险。作为加盟者,在加入该行业前,要充分了解该行业从加盟到管理的各个环节,尤其要看清《特许加盟授权合约书》,熟悉商务部制定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各项条款,坚持使用《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示范文本》,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本报实习生 高璐华 本报记者 张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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