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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问责地方官或可成调控房市硬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9:37 法制日报

  姜文华

  《中国经济周刊》2月5日报道说,建设部今年一季度将会同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尤其是廉租住房开工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及未把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区域,未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的城市,将被要求限期整改,相关地方领导将被“问责”。

  伴随着一系列重、特大公共事件的发生,“问责”开始进入我国的政治生活,进入社会公众的视野。问责制的引入,更是曾被社会各界广泛视为我国政府迈向“责任政府”的重要一步。但“问责”以往多是在非常时期以非常措施的面目出现,房市宏观调控中,也用上了“问责”,在公众的记忆里,好像还是头一遭。尽管目前公众对“究竟怎么个问责法”、“执行能否切实到位”、“此事还有无下文”尚不得而知,但作为一件“新事物”,终究还是值得关注。

  

房地产暴利、投机炒作风盛行、地方政府与民争利,早已成千夫所指,这也早已被各界公认为导致
房价
过高的根源。可长期以来,有关方面始终就拿不出什么良策来应对,而地方官员对房市调控的“积极能动性”更是无从调动。作为“各项组合拳”的具体执行者,其“积极性”倘若都调动不起来,“房市调控”又怎么能奢望“掷地有声”?

  这样想来,怎样能充分调动起地方官员的“积极性”,就成了关键中的关键。曾有人出招:将抑制房价作为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内容———这一招固然可能给地方官员以动力,但在国内绝大多数地方都以房地产业为当地经济支柱性产业、地方官员均以经济数字增长为第一要务的当前,此一动力明显不足。换言之,地方官员大可不必选择以抑制房价来换取自己的名与利。相反,房价涨得越高、房地产市场越“繁荣”,地方官的名与利看起来就越有保障。于是,我们就不难发现,单纯甩出提升政绩这一“诱饵”,地方官员“这条鱼”是不大可能“上钩”的。

  前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曾经说过,“问责制会让行政长官不能大权独揽”。避免地方高官大权独揽,这其实亦是房市调控真正出实效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就当前来看,惟有对那些敷衍塞责的地方官员进行问责,对其调控房市不力以不作为或不尽职论处,才有可能迫其正视房价这一关乎国计民生、关乎民心向背的大事,才有可能使其暂且放下自己的“小九九”。

  也正是基于此种认知,笔者以为,问责地方官员或可成为房市调控的“硬招”,而那些调控措施,才真正有可能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更重要的是,在部分民众甚至已对房价依然持续快速上涨感到无望之时,对国家

宏观调控政策配合不力者进行问责,意义就显得格外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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