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遇瓶颈政策出现打架 民资纷纷撤离河南高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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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4:50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 全四清 牛卫国 白洁 河南高速公路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演绎了民企游资的“潮涨潮落”,国企民企的“一进一退”。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操戈上阵的民营企业又黯然解甲?
民营资本急流勇退 2003年民间资本“登陆”河南高速公路,而且迅速膨胀,在高速公路投资中所占的比重由2003年的24%增长到2004年的41%,几为半壁江山。 然而,2005年民间资本开始从河南诸多高速公路项目中撤退,成为一道令业界关注的风景奇观。 据了解,目前民营资本已经退出投资的河南高速公路里程达216.785公里,涉及的项目概算总投资额约92亿元。而5条高速公路均由国有独资企业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接盘。 投资高速公路之一的民企河南瑞贝卡实业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赵贵军在接受记者询问时称:“3月份的时候,我们就把许扶高速交还给许昌市政府,许登高速我们保留了许昌至禹州段,禹州至登封段也上交了。”据了解,河南瑞贝卡实业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河南瑞华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曾以5家民企组团中标许昌打捆的3条高速———许尉高速、许登高速、许扶高速而震惊业界。其试水和抽身之快也同样震惊业界。 与河南瑞贝卡集团遭遇类似命运的民营企业还有河南华林集团、郑州盛润集团和河南天伦集团。河南华林集团控股的郑州黄河三桥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建设,被省政府强令交出建设经营权。郑州盛润集团控股建设的新阳高速只保留了新蔡至驻马店段,退出了驻马店至泌阳段。河南省天伦集团近期准备转让其所建设的阿深高速公路(阿荣旗至深圳)息县段90%的股权。 接盘5条高速的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河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2000年8月8日改为省交通厅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该公司目前拥有的资产为253.8亿元,是河南省交通行业最大的国有独资企业。 另外它还是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占有69%的绝对控股股份。 据称,为了不耽误高速公路修建,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先接手开始施工,再办移交手续。目前许扶高速和禹登高速已和许昌市政府签署了协议。而另外3条高速尚未和当地政府签约。 民企遭遇资金“瓶颈” 据了解,省政府要求许昌市政府在3月5日前将许扶高速和禹登高速两个项目委托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阿深高速公路息县段与许昌情况类似。 河南省政府曾派出5个检查组对部分在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暗访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和路段存在资金不到位、施工质量差、工程进度慢等问题,责令整改。 资金问题成了5条高速公路工程进度延误的通病。业内人士分析:河南的民营企业普遍实力不强,涉足高速是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稳定性差。 “2004年国家宏观调控,由于银根紧缩,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所以我们的房地产行业的股东就纷纷退股。”河南瑞贝卡实业有限公司的赵贵军如是说,“经历了股东退股风波后,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初步协商好的项目概算总投资额15%的软贷款又出了问题,而这笔软贷款是为解决35%的项目资本金用的。” 按有关规定,未列入国家五纵三横公路网的高速公路项目必须到国家发改委报批。2004年4月国家又出台新规定,所有高速公路项目都要到国家发改委排队报批。 但2004年国家实行宏观调控,银行抬高了高速公路项目贷款的门槛,不仅要求提供国家发改委的批文,还必须提供国土资源部下的批文,而要拿到该批文必须把土地补偿费用和青苗补偿款等费用交齐。 这笔交款操作起来却遭遇了地方政策带来的难题。赵贵军说,登封的土地补偿费用太高,青苗补偿款比别的地方贵了近一半。他们跟登封市政府商谈了不下10次仍未解决,没法向国土资源部报批,这样禹登高速的贷款也就没戏。 “项目建议书、工程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跨铁路和公路设计等,一个高速公路项目跑下来要几十个批文,每个都要开论证会,一个衙门一道坎儿,真难啊!”赵贵军感慨道。 知情人士透露,禹登高速属于山岭重丘型高速,本来投资就高,线路底下又占压了煤矿,需要和7家煤矿企业谈判。有关部门所做的《占压矿产评估》确定为8400万元,但究竟补偿多少还要经过双方商谈。另外还要对煤矿采空区进行技术处理,这么一来禹登高速比同样里程的高速公路投资额高出40%。 河南天伦集团投资建设的阿深高速息县段也遇到了相似的问题,银行贷款迟迟未能落实。 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所长冯德显博士分析,高速公路回收期一般在15—16年,长则20年,前期资金投入很大,要在很短的时间内筹集几个亿的资本金。而民营企业的实力相对较弱,即使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也不过几亿元。加上民企的融资途径单一,过于依赖银行贷款,容易受制于人。因此进入资金密集型的高速公路行业一定要慎重和理性。 民企遭遇“唐僧”困局 业内人士称:由于地方政府成了“狮子大开口”,进入高速的民营资本往往成了“唐僧肉”。 据信阳鑫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先生透露,清华泰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前期已投入了大量资金,之所以转让股权也是不得已,信阳市政府一张口就要他们交987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和8000万元的捐赠款。经过协商后,双方同意交4000万元。 据郭介绍,目前已经交付了987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和2000万元捐赠款的天伦公司在项目建设中也是屡遭“非难”。一是息县取土场用地,按常规应属临时用地,每亩地只要1000元,但当地提出必须按永久用地征收费用,价格为1.2万元一亩,是前者的12倍。二是建高速时要移动部分电线杆,其要求的补偿价格几乎是新建电线杆的价格。 据悉,自2003年河南省交通厅把建设高速公路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后,地方政府向中标的高速公路业主额外“加压”的情况并不鲜见。 许昌市政府在与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投资框架协议时,有两个附加条款,一是要求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将许扶高速与禹登高速两个项目的履约保证金8620万元(项目总概算×3%)存入许昌市政府指定账户,但没有说明是否退还。二是在工程建设期间,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服务于许昌地方经济建设。 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所长冯德显博士说,高速公路项目不是“唐僧肉”,地方政府不应当把它作为一种谋财的手段,而应当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良好的投资环境。另外,高速公路是高投资高回报高风险的三高行业,民营企业应当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 不管如何,从2004年河南高速的“民进国退”到2005年的“国进民退”,个中缘由值得研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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