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视点报记者:陈媛媛
河南4条高速公路10年广告经营权以8500万元被拍卖。这仅是个开始,河南的23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广告位经营权将在不远的将来走上全国公开拍卖之路。这将丰富高速公路的多种经营,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6月27日,郑州中州快捷假日酒店,河南首次高速公路广告位经营权拍卖会在这里顺利举行(本报第144期曾以《河南高速首拍广告经营权》为题对此进行过关注)。
在只有6位竞拍者的拍卖会上,来自广东东莞市大象广告有限公司的陈德宏,在一分钟内便以8500万元的价格拿下了少洛高速、洛阳西南环城高速、济焦高速、济洛高速等4条高速公路296个广告位10年的经营权,比拍卖师宣布起拍的8300万元高出200万元。
相关人士分析,这次竞拍开了河南高速公路广告位拍卖的先河,标志着河南高速公路广告资源已形成合力,对河南高速公路多种经营开发和提高高速公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都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河南省吸纳外来投资创造良好氛围。
8500万元在意料之中
据介绍,此次拍卖的4条高速公路全长200.346公里,连接洛阳、济源、焦作、登封等4个知名旅游胜地,且每个广告位每年的成本是2.8万多元。
对于此次河南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拍出的价格,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宋华东认为:“结果比预计得要好,4条高速公路处于‘黄金旅游圈’,8500万元是物有所值的。”
与宋华东有同样看法的还有赢得此次拍卖的陈德宏:“之前,公司曾参与过广深高速广告的经营,对国内一些高速公路广告经营也有过调研,这个价格是意料中的,很合适。”
此前,据有关媒体报道,京珠高速公路湖北段拍卖的339公里5年的广告经营权,成交价为3450万元,比参考起拍价高出许多;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高速公路举行广告牌设置权拍卖会,沿线39块广告牌5年的设置权更是拍得了1.139亿元的天价。但与河南此次竞拍所不同的是,前两者的竞拍过程均非常激烈。
针对高速公路广告的特殊位置,陈德宏认为,高速公路广告位比较适合“企业形象及产品的宣传”。而据广告业内人士分析,在高速公路两旁做企业形象宣传广告是目前企业内部比较盛行的做法,相对于市内户外广告而言,高速公路广告更容易扩大企业的知名度。“高速公路旁的广告位开发,是一种‘注意力经济’,其‘钱’途无限。”该人士说。
据了解,在大象广告公司经营的广深高速公路广告中,规格为7×18米的广告牌每年每块的价格为26万元,虽然大象广告公司的业务人员表示,河南的价格会略低于此,但在户外广告炙手可热的今天,可以预计,广告公司仍有不小的利润空间。
大幅扩容拍卖路段
“到今年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2517公里,2300多公里的高速公路广告位经营权将在不远的将来走上全国公开拍卖之路。”宋华东说。
河南省高速公路两侧广告塔林立,仅京珠、连霍高速公路河南段两侧就有广告塔1000多个。且在不少高速公路的路段,广告塔林形成的视觉污染给司机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今年3月实施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禁止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设施。
为此,6月17日,来自河南省交通厅的消息,省高速公路两侧的广告塔林开始全面“瘦身”,“到今年10月前,违规的广告塔将全部被拆除,然后对剩余的进行拍卖。”河南省交通厅某人士说。
届时,拍卖的广告资源范围将有大幅度扩大,包括京珠、连霍高速公路河南境全段,以及2005年年底前开通运营的郑州西南绕城、叶(集)信(阳)等共1348公里高速公路项目的服务区、收费站区、立交桥、过路天桥及收费亭等处。广告形式有各种类型的广告塔、广告牌、灯箱广告等。
同时,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的拍卖,也能促使高速公路的管理者和经营者不断优化沿线的硬、软环境,促进投资便利化,最大限度地吸引广大客商。
不少人士分析,对于广告经营商而言,随着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拍卖的不断扩大,将迎来一个个大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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