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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不破 损公自肥不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07:40 每日经济新闻

  由中央国资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电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终于出台。据此文件,电网企业管理层和关键岗位人员将不得持有本区域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股权,已经持有的,将限期进行清退和转让。

    电网企业领导和职工为何要持有自家电网企业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我们知道电网企业是绝对垄断电力买卖的,显然,如果电网企业领导和职工更多持有某家发电企业的股票,甚至干脆投资兴建一家发电企业,那么这家发电企业的电肯定会以高价优先卖掉。这样不仅对其他发电企业形成不公平竞争,更重要的是,电网企业的利润转移到了领导和职工持股的发电企业,并最终流到了他们的腰包。

    其实,电网企业领导和职工并不仅只在发电企业入股,在与电力相关下游产业,如电表、电建、电力设备都有入股,然后在招标时“优先考虑”。关联交易抬高了主业的成本,导致大部分的省级电网公司主业普遍只是微利甚至亏损,而辅业却大幅盈利。毋庸讳言,电力职工持股是一种明显的集体舞弊行为,目的只有一个:在高工资高福利之外,再把垄断利润尽量“转移”到私囊。

    明白这些背景之后,再来看四部委的禁令,我们恐怕实在乐观不起来。一条禁令居然“酝酿、争论和反复修改”了五年时间,就已经表明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大无比,而刑法中的“私分国有资产罪”更不知道是要惩治谁。现在出台的禁令看上去似乎“很好很强大”,可真能唬住那些贪婪伸向国资的手吗?自己不能持股了,家人和亲戚朋友持股总没问题吧?不在发电企业持股,其他电力辅业持股总没禁止吧?

    一句话,垄断不破,损公自肥的手就缩不回来。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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