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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的利润应该进行社会分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17:16 现代快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家指出,这意味着政府将作为股东对国企的利润提取分红和进行再分配,国企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5月31日《东方早报》)

  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国企固定资产“拨改贷”,还本付息由国企自己负担,且当时国企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因此国家决定“一段时间内不向国有企业征收红利”。没想到,这个“一段时间”一晃就是13年,国企的收入和利润状况早已今非昔比———2006年全国国企实现利润达到1.1万亿元。国有企业利润丰厚,积累不断增加,很多国企负责人和员工享受到令人们咋舌不已的高工资、高福利待遇,以至于去年底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几次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国企工资总额发放的调控,避免工资水平过快增长。

  国有企业利润持续增长,与国企大多属于各种形式的

垄断行业,享有对诸多资源和要素的垄断权不无关系。由“垄断”而得“暴利”,且不承担向国家分红的义务,这样的好事一方面令人“羡慕”,另一方面也必然招人“嫉恨”。近年来,各界要求国企向国家分红的呼声日渐高涨。

  诚如分析人士所言,国企分红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必须让普通百姓也能分享到实惠,比如将部分红利通过“减税”等途径惠及民众,或投向首先应该是资金缺口巨大的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等领域,或用于补偿填国企改革成本及补充全民社保账户。这就涉及到国企分红的另一种形式———“社会分红”或曰“人民分红”。1977年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提出的“社会分红”理论认为,在一定地域内,政府从投入国有企业或社会化企业的资本和土地中获得利润后,应将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全体公民,以体现公民对企业或资源的全民所有性质。如美国阿拉斯加州利用开采石油和
天然气
资源的收益建立了一个“永久基金”,其投资收入用于给阿拉斯加州居民发放等额现金分红;英国政府出资给每个新生儿童设立“教育账户”,被认为向全民“社会分红”迈出了第一步。事实上,在中国一些地方,也开始出现了“社会分红”的初步形式,如江苏省和浙江省对60岁以上只有女孩的父母每年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说过一句著名的“狠话”:石油、电信、电力等国有企业“几乎没有垄断”,因为“国有企业搞了半天,它是国家的,它是人民的,它所获得的盈利都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国企到底有没有垄断暂且不论,但国企既然是国家和人民的,而且多年来财大气粗富得流油,它怎么能不向国家和人民分红呢?好在,现在中央高层对国企分红的问题已经达成基本共识,现在只剩规范操作和具体实施了。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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