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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根岭:应约束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11:47 南方日报

  郑根岭

  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收受贿赂、玩忽职守,两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死刑。这个消息让社会大众拍手称快。郑筱萸贪腐案的揭露,不仅促使人们反思现有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而且逼人思考反腐败的机制如何更为有效。

  据报道,岳阳某抗生素制药厂制剂室原主任高纯,12年来顽强举报企业新药造假,得罪了郑筱萸等人,在被企业“扫地出门”之后,又连续多年被剥夺“执业药师考试”资格,不得不离开医药行业。听听高纯与郑筱萸的电话对话,不禁让人悚然心惊——郑筱萸:“你有什么资格起诉我?你有什么资格跟我斗?我代表国家行使职权!”高纯:“举报都9年了,还没有答复,我就是要告!”郑筱萸:“你是天下第一神经病!”越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人,越是应该受到公众的严格监督。可是,事实往往让人悲观。想一想高纯的惨痛遭遇,再联想到此前海口一家制药企业的工作人员张志坚因在网上发帖举报郑筱萸、曹文庄等人与医药企业的不正常关系而被提起公诉,至今失业,生活无着,能不让举报人寒心、让大众愤怒?

  我们不得不思索,当普通公民向郑筱萸这样“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人叫板、举报其贪腐行为的时候,怎样才能更有实际效果呢?现有的信访举报制度,本来是为弱势群体讨取公道、质疑强势人物而专门设计的一种补充性制度,但其操作流程往往陷入现有体制的窠臼。屡屡发生、最让人痛心的一点,就是举报材料到头来居然会被逐级转交到被举报人手里,可想而知举报人接下来会得到什么样的“待遇”了,尤其是那些“不依不饶”的实名举报者,失去工作还是小事,被打断腿甚至被夺去生命的都大有人在!

  约束“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官员和公职人员,使公权力的行使不能漫无边界,不能失去必要的监督和制约,纪检、信访等机构的设置,都有助于此事。可在如今贪腐渐成风气的社会背景之下,总让人感到其作用的有限性。能不能补齐现有这些制度的短板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能不能另辟蹊径寻找更多更好的方法呢?应该有,肯定有。不管怎样,在监督方面仍然需要开拓创新,只要能有效约束公权力的不当运用,只要有助于遏制贪腐现象,就不应该拒绝新的尝试。从这种意义上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宣布不再鉴定匿名举报信笔迹,对转往其他机关的举报信由原件改为提供机打件,都是一种有益的改进措施。实际上,新闻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监督和政务活动的公开、透明,在反腐败实践中都已被证明是好办法,为什么就不能大张旗鼓地进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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