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放鸣案警示:中间过程利益集团的巨大危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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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17:03 北京青年报 | |||||||||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徐放鸣因涉嫌重大经济犯罪,于数周前被刑事拘留,成为多年来财政部涉及金融腐败案件级别最高的官员。除被指收受高额贿赂外,来自审计署、中纪委及北京市检察院的信息还显示,徐放鸣在国家农业发展银行挪用8.1亿元炒股案中获取了非法个人利益。此前,农发行两任副行长胡楚寿、于大路因涉嫌重大经济犯罪已被逮捕。 据报道,徐放鸣作为金融监管高官所拥有的权力以及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足以令每
分析家指出,从初步披露的涉案事实看,徐放鸣堪称中国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形势下“中间过程利益集团”的一个典型人物。“中间过程利益集团”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在“金融腐败指数”课题研究报告(2000-2003年)中提出的一个概念。该项报告认为,金融机构与其监管部门的腐败存在“下游关联”效应,金融机构的超额利润越高、违规动机越强,其相应的监管部门的腐败倾向就越高;而监管部门的腐败程度,又与监管权力介入市场的直接程度有关。徐放鸣作为被腐败侵蚀的金融监管高官,具有“中间过程利益集团”的典型特征:不喜欢传统计划体制,因为计划体制不能赋予其寻租的机会;也不喜欢真正的市场体制,因为市场体制将剥夺其寻租赖以存在的权力;同时还不喜欢透明度,因为在光天化日之下腐败很难进行。因此喜欢中间状态,喜欢长时间的转轨,喜欢用神秘的国家金融“机密”剥夺存款人与纳税人的知情权,掩盖其私人利益。 改革意味着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中间过程利益集团”表面上也打改革的旗号,但他们攫取利益的空间正存在于转轨的“中间过程”,所以他们对维持“中间过程”的现状具有特殊的动力,他们不但缺乏切实推进改革的积极性,而且还会暗中为改革设置重重障碍,成为改革的反对派。而改革无限期地一再迟滞,不但改革成本将急剧攀升,而且改革的风险也势必越来越大,只有从中作梗的“中间过程利益集团”,才成为惟一的获利者。相信随着徐放鸣一案更多事实公之于众,人们对金融改革“中间过程利益集团”的巨大危害将有更加深切的认识。 其实除了金融领域的徐放鸣、王雪冰、张恩照,这些年在国企改制、土地批租、工程建设等领域出现的腐败案件中,“中间过程利益集团”的身影也清晰可见。对症下药,要打破“中间过程利益集团”的迷梦,只有继续加快改革的步伐,缩短改革的“中间过程”,把配置资源的权力进一步向市场分散,同时在改革中大力推进透明度建设,让阳光成为最有力的防腐剂。潘洪其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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