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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治理洋垃圾须扩展生产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 03:38 第一财经日报

  “洋垃圾”倾销不是一个新问题,但却是我们不得不持续面对的严肃命题。

  最近,英国一些无良人士向我国倾销“洋垃圾”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从《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今天清晰揭示出的“洋垃圾”背后的利益链条来看,反“洋垃圾”倾销的战斗还任重道远。而正因如此,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又显得更为迫切。

  从国人近年来经历的多起“洋垃圾”倾销案可以看出,“洋垃圾”倾销原本并没有太多复杂性,其原因不外乎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出口者违背了人类社会基本的正义律,以一种不道德也不可持续的出口方式将有毒有害垃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来。而分析国内原因,我们则在一个巨大的“洋垃圾”需求市场中,看到了利益的蛊惑、道德的丧失、监管的漏洞以及执法中的无奈。

  利益是“洋垃圾”转移乃至形成产业过程中的关键词。一个名为“巴塞尔行动网络”的国际环境组织曾对中国南方一个叫“贵屿”的小镇做过田野调查。研究者们发现,尽管“贵屿”的地下水已被严重污染,村民们呼吸着肮脏的空气,天空中弥漫着黑色的烟尘,但为了利益,这里的一些商人依旧在做着电子废物的相关生意。与“贵屿”类似的故事,在本报记者的笔下,也再次得到呈现。利益,而不是别的,蒙蔽了一些人的眼睛。

  利益,一方面体现在废物的贸易者甚至走私者身上,另一方面,则体现在消费者身上。正是后者,撑起了一个巨大的“洋垃圾”需求市场。他们因为贪图于廉价的外来的“垃圾”(当然,这些“垃圾”多半已被改头换面重新包装过),而膨胀了废物贸易者对于不法利润的追求欲望。

  显然,切断“洋垃圾”背后的这根利益链条,将会阻断“洋垃圾”倾销的主要落脚点。而剪断链条的任务,既有赖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也需要民众的道德自觉。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尤其在法律似是而非的模糊地带,更需要消费者清醒意识到“洋垃圾”的危害性,在贪图廉价使用和努力抵制两种选择中,坚决选择后者。

  法律当然也应该发力。尽管目前中国在废旧物品的管理体制上还存在一些缺陷,但是控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遗憾的是,当下监管中的漏洞并不少见,这从舆论一直吁请加强相关方面监管的呼声中,也可见一斑。更令人尴尬的是,现实执法过程中,由于废物贸易者与走私者或钻法规空子,或采取各种办法迂回抵制,致使一些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备感无奈。

  这种无奈从国外不法商人非法出口洋垃圾的手段中就可以看出。出口者或是谎报,在报关的时候,将洋垃圾以别的名义进行报关;或是夹带,将洋垃圾夹带在正常的物品中。垃圾的分类本就十分复杂,而海关仅仅通过抽查的方式,往往难以阻止“洋垃圾”的进入。

  无疑,治理“洋垃圾”倾销的问题,须从呼唤民众的环境意识觉醒,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加强立法监管以及重惩不法贸易者等方面着手。这显然是一个多管齐下的系统性工程。在“洋垃圾”倾销事件不时出现的背景下,提高这个系统性工程的运作质量,当是最切实的任务。而与此同时,我们也认为,从源头上提出解决办法,比之在被倾销地的围追堵截,更符合正义原则,也更具有实际效用。

  从制造的源头进行干预的办法,不是我们的发明。“巴塞尔行动网络”此前就在其一份名为《出口危害》的研究报告中提及。在这个环境组织看来,一方面,需要制造者采取预防原则,在制造过程中尽量不让有毒元素进入产品当中;另一方面,实行生产者负责的原则,扩展生产者的责任,强制要求生产者收回废品——以直接收回的方式或者通过第三方。

  “巴塞尔行动网络”的建议至今没能引起国际社会的真正重视,并不是因为是否可操作的原因,而更应归咎于一些发达国家采用了偷懒的办法,情愿违背道德原则,默许垃圾被出口到一些发展中国家。事实上,从操作性来说,无论是生产商的新产品是在国内销售,或是出口到国际市场上,实行生产者负责的原则都是行得通的。在舆论更多地谴责国内无良商人以及监管不力的当下,对源头的治理多一份关注,应是有别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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