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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六条能否强过国八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07:3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国八条”实施一年,全国房价飞涨,“国八条”被证实未达到预期效果,在这一背景下,“国六条”适时推出,这让很多人不得不在心里问这样一个问题,“国六条”能不能强过“国八条”?不过,新亮相的“国六条”,与以往的调控政策有了很大的区别。

  区别一:

  强调政府责任重在规范监督

  在开发商任志强看来,与前几次的调控不同,过去许多措施是直接针对于市场或市场中的经营主体与消费主体,针对于交易过程与交易对象。但此次调控重点在于政府的管理、引导、规范、监督,让曾经出现的中央政府调控措施与地方政府经济利益的冲突转化为合力,共同解决供给失衡,房价过快增长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

  任志强认为,政府要用责任制的方式将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从市场中剥离,更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区别二

  增加供给抑制需求同时进行

  任志强表示,对土地与供给问题的重新认识与界定是这次调控与前几次最大的不同点之一。“国六条”不再是用最严格的手段限制土地的供给,而是科学地确定土地供应规模,用供给来调节需求与房价。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董藩也表示,过去的调控主要思路是控制土地,压缩投资,在需求所受影响不大的情况下,这会导致供求关系进一步失衡,房价进一步上升。土地供应态度的改变,表明中央的调控正在向“增加供给与抑制需求同时进行”。

  区别三

  多层次消费模式解决住房问题

  在此次政策中,政府还提出了要靠合理的消费模式多层次地解决住房消费问题,包括二手房与租赁市场,也包括用政府补贴的方式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也许这些原本想推给市场解决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了。”任志强说。

  区别四

  “三限”住房要形成主要供应

  据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处长赵路兴介绍,“国六条”首次提出要“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对新开工的住宅建设项目采取“限比重”、“限面积”、“限价位”的三限政策,而且,实施“三限”的住宅项目,仍然属于商品住房范畴,其地段不能像经济适用房那样,远离市中心,而且将会占到市场的相当规模。 (新地产)

  “国六条”VS“国八条”

  “国六条”部分内容:90平方米以下的房型要占开发商开工总面积的70%以上。

  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国八条”部分内容: 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控制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建设单位利润要控制在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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