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是这样化公为私的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16:18 珠江晚报 | |||||||||
当黑龙江省木兰县木兰镇医院的职工们听说医院的综合办公楼竟然是前任院长老婆的“私有财产”时,起初还以为是谁编造的一个笑话。但是,渐渐地他们笑不起来了:房主上门催讨房租,继而法院下达了限期搬迁令。职工们这才知道,医院办公楼早在2003年就由“公”变“私”了。而对于此事,上级主管部门县卫生局也一无所知!(见昨日《现代快报》) 看完这篇新闻,笔者总有一种看“二人转”的感觉。丈夫身为医院院长,老婆手里
仔细观察这件事,还发现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得也相当“出色”:法院本来没有审理100万元以上的权限,但是木兰县法院“破格”承接了此案,又“破格”由行政审判庭审理。而且,案件也在当年6月5日一天就“调解”成功了。也就是在当天,“原告”过五关斩六将,拿着一份《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审批单》到木兰镇政府,时任镇长在表上签字同意;随后,她又拿着这份申请去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顺利地得到了一份《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凭借这份批复书,她在房产部门办理了楼房产权的变更手续——一系列复杂的手续,院长老婆在几个小时内就全部搞定。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之高,令人惊诧。 接下来的“节目”更精彩:院长老婆又把大楼返租给医院,租金一个月5000块,医院到期就付一分不欠,这一切当然都是“二人转”,医院的全体员工连当“观众”的资格都没有。这个事情从头到尾,两口子在“谈笑间”,国家的财产就“灰飞烟灭”了。这是多么“绝妙”的一处化公为私的丑剧啊! 然而,它竟然轻而易举地得逞了。亲爱的读者,您从这闹剧中看到了什么? 朱绍华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