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劣药事件三问药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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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14:27 珠江晚报 | |||||||||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要求,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已在全省范围查封、扣压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近118万支“亮菌甲素注射液”。(见昨日《新京报》) “亮菌甲素注射液”在临床上,一般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他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等疾病的治疗。综观这起假药
一问:5月3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了该药会产生严重不良反应,为什么国家药监局要等到11日才下发通知全面查封呢?在这8天期间,又有多少人还在使用这个假“亮菌甲素注射液”?如此办事效率,又会让多少人遭受不必要的伤害? 二问:一个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的制药企业是如何顺利通过了GMP认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据介绍,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在齐齐哈尔是率先通过国家药监局的GMP认证。而这次假药事件发生后,只经初步调查,就发现该公司的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这让人颇感疑惑:难道国家药监局的GMP认证也如“牙防组认证”一般?要知道,药品可不比牙膏,每一种药品都会关涉到人的生命安全。看来,有关部门也该对国家药监局的GMP认证进行一次“认证”了。 三问:当地的药监部门发现了问题,为何还置身事外?据一位接近齐齐哈尔市药监局领导层的全国人大代表透露,生产环节的明显漏洞发生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改制之前。如此一说,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在去年改制前已被发现。笔者不明白,齐齐哈尔市的药监局为何要对这一漏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其继续生产出售不合格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呢? 假“亮菌甲素注射液”是一支“清醒剂”。它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人命关天的药品容不得半点马虎,掺不得半点假。我们当以此为鉴,要解决药价过高的矛盾,但切不能以药品的质量为代价,作为药品安全的后盾,药监部门责无旁贷。 王玉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