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秀玲
近日,全国各地围绕出租车价格不断组织听证会,就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和甘肃省消协联合发布“消协观点”:价格听证要防止走过场。水、电、气、热、煤、有线电视、出租车、公交车等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业的价格涉及千家万户,一旦监管失控,极易损害消费者权益。
中消协在这份“消协观点”中重申,价格听证要反映民意。近几年,随着有关供电、供暖、供水、燃气服务、公园门票、民航、公共汽车、药品价格、有线电视等各价格听证会的举办,听证于民的理念、民主议政的机制正逐步形成,人们的法治观念日益增强,更多的人从最初的欣喜转为更深切的关注,从听证的程序,到听证的实质效果,都期待着听证制度更加公开、公正、透明,期待着民意得到更多的体现。
然而,目前的价格听证制度还存在四大缺陷。今年“3·15”期间,中消协和甘肃省消协专门就当前价格听证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邀请有关人士进行了座谈、讨论,据消费者反映,目前,价格听证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绝大多数价格听证会是“逢听必涨”,但其涨价理由常常让人难以信服。某些公用事业、公共服务业一边要求提高收费价格,另一边却在支付巨额工作餐费、给予管理层高薪、为工作人员提供业内特殊福利待遇。其结果必然导致听证会变成涨价会,出现公司赚钱、百姓埋单的怪现象。
听证会制度本身尚待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不够严密。价格听证过程不够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听证代表的选拔程序不明,听证结果难孚众望;听证会议题的设置不够科学,重在探讨应涨多少,对于该不该涨、除涨价外是否有其他方式解决问题不在关注之列;听证过程中,缺乏相互质疑和辩论;听证结果对最终决策未能形成有效制约。
消费者与经营者代表之间实力悬殊,信息严重不对称。把握公司运营成本是遏制涨价要求的关键所在,但是,相关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资料均由经营者提供,由于价格成本调查的专业性极强,消费者代表在质证、分析、反驳等各方面处境十分不利。
听证会组织者中立性受质疑。听证会组织者应充当主持人的角色,让各方代表充分发表意见,阐明观点,但在实践中其中立性常被质疑。有的行业在开听证会之前,就已定好了涨价的基调,让人难以接受。
的确,在近年来举行的多次听证会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来自基层消费者代表慷慨激昂的陈词,智慧理性的真知灼见,也可以看到有关部门的认真态度。但是,听证会结束后,很多听证会上的讨论对象,该涨的依然在涨,事前的听证会对于涨价的结果没有丝毫的制衡协调作用。
所以,强化听证会在价格调整中的作用效力是摆在听证会制度面前的一个较为紧迫的任务。有关专家认为,应该通过相关的制度建设,使听证会摆脱“走秀”之嫌,增强其对于价格调整结果的牵制力。要让听证会上各方的意见在行政部门和垄断企业的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使意见不再只是可有可无的停留在纸面上的“符号”。
同时要建立听证会后的意见反馈机制,把最后决策结果的理由和不认同一些代表意见的原因,通过书面形式向全社会公布。只有这样,才能使听证会和决策的形成这两个过程得以有效整合,才能使公共决策更趋于合理、公正,使公众具有更大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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