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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失信问题应该一视同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10:27 中国产经新闻

  撰稿/CIEN评论员魏稳虎

  今后,如果你一时疏忽忘了交电话费,很可能会上了银行的黑名单。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据《羊城晚报》报道,信息产业部与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与电信企业共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要求,从共享企业和个人欠缴电信费用信息起步,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发挥征信体系为企业和个人积累信用财富的功能。
这也就是说,电话用户拖欠话费的后果将不仅是停机,其在银行的贷款信誉也可能受影响。

  看过这条新闻的人,可能会产生许多疑问。在此笔者不禁要问:解决失信问题,政府部门该如何出手?

  按道理讲,电信企业按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用户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用户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电信企业完全可以及时中止服务、注销号码。这样做,电信企业虽然损失了一部分费用,但拖欠话费者也因此受到了惩诫。再者,因拖欠话费而遭受的损失是电信企业应负担的成本之一。任何收益都会有风险,而且风险与收益呈正比,这是经济学常识。正如经营超市必须考虑商品失窃率一样,话费拖欠是电信企业可预见的经营风险之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理应承担由此增加的经营成本。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任何市场主体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如果有人通过恶意欠费牟利,越过了法律这条红线,企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话费拖欠属于企业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的力量解决。

  当然,目前存在的失信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失信问题是全社会的责任,政府部门出手解决电信市场的失信问题,也十分必要。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和消费者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也是诚信守约的主体。整饬电信市场的失信问题,不仅要针对广大用户,也要针对电信企业。

  在通信市场,企业同样存在失信问题。据电信主管部门4月18日通报,电信企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短信业务明码标价不规范;通过虚假宣传或使用误导性语言欺骗和诱导用户消费;强行定制并收费行为;个别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也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擅自给用户开通收费的电信业务以及未与用户协商一致,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资费套餐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等等。然而,主管部门对电信企业的失信行为又是如何处置的呢?从通报中可以看出,对于侵害消费者的行为,主管部门采取了下发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措施。作为消费者,笔者不禁要问:对于电信企业出现的失信问题,主管部门为何不与银行联合作战,断掉企业“血脉”?同样是失信,为何在处罚措施上厚此薄彼?

  依笔者拙见,主管部门之所以心存恻隐之心,关键是政企之间依然藕断丝连。刚刚通过的“

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职责范围,加强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因此,要解决失信问题,政府部门必须真正转变为公共管理者。这样制定出来的政策,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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