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水最高罚一万依据何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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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09:56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据《北京娱乐信报》5月15日报道,从5月15日起,北京市水务部门将与城管联合执法,开展节水大检查。一旦发现有浪费水的现象,将由城管部门当场处罚。工地是各单位浪费水最严重的,滴水、漏水都在处罚之列。浪费水最高可罚一万。 在北京市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情势下,利用价格杠杆、加重对浪费的处罚力度等举措推进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看起来似乎是很可行的,但单单浪费水就要受到城管部门处罚,
浪费水的行为,如果不是直接严重地危害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那就只是道德问题,不是违法违规问题。道德问题,就只能用道德手段来解决,而不应该把“法律手段”当作解决问题的“万能药”。 应当承认,对浪费水的行为进行处罚,出发点与初衷是良好的,但是这不能成为随意侵犯公民或单位的合法权益的理由。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尤其要注重依法执法,同时也要注重建设以德促法的环境氛围。惟有如此,才能推进人们节约用水的进程。 (梁奇)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