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石破刘志明发自山西榆次
编者按:去年10月26日晚上,在山西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峪口村,一个有着300多户人家、1000多口人、村里和附近有很多煤矿的村庄,发生了一起特大持枪恶性杀人致14人死亡案,9户人家、8男6女被杀,3人重伤。血案之残酷令人震惊。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在祝贺山西警方迅速破案的同时,也批示指出:“公安机关要注意了解、总结为什么矛盾激化到如此程度?案发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经验教训在哪里?如何有效防范?”
我们的两位记者赶赴山西,试图解开这些问号。
然而,在调查之后,他们依然感到费解,而只留下了这份交织着仇恨与愚昧的原生态记录。
现代文学家王统照曾经分析过仇恨的问题,他写到:“野心、暴厉的欲求、夸大,经济制度的不平等,过度的心理与生理的激刺,都是造成现代人类‘仇恨’的因由之一,而最大的关键是人类的文化教育走入暗途。
“除却用群体的大力与团结的精神使之消灭外,在未来,我们要怎样永远消除人类社会的‘仇恨’心理,怎样在正途上提高人类的智慧,与改善妒忌、专擅、强暴、残酷的行为,这确是每一个文化工作者应加一番思索的。”
在我们身边发生着越来越多被仇恨引爆的案件时,每个中国人的心都不会轻松。我们审视,是因为我们热爱幸福和平的生活。
记者终于还是见到了胡文海,在他被执行枪决前的公处大会上。胡文海五花大绑,但神态镇定,频频向台下众人颔首致意。
时为2002年1月25日上午,天气格外阴冷,作为公审大会会场的山西省晋中市榆次五中操场还是挤满了来自四面八方的看客。
这个场面对这些看客来说是万万不能错过的,正如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胡文海诸人时候一样。这两次都是人山人海,人们议论纷纷。对他们来说,这实在是一个特殊的、惊天的血案。让我们把目光回到2001年10月26日—
是日21时许,晋中市榆次区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在自家门前开枪打死村煤矿销售员李继,并勒令旁边的刘海旺用消防斧将原村支书胡根生劈伤。之后,胡文海又开枪射击,再伤胡根生。刘海旺被逼伤人后,因恐惧逃走。胡文海孤身一人,持双管猎枪继续报复杀人。他依次来到村会计张敬林家,杀死其妻和次女;到光棍汉高彦苏家,杀死高彦苏;到前村长冀金堂开设的小卖部,杀死冀金堂,打伤其妻胡拉弟;到村民胡福龙家,杀死胡福龙及其妻;到村民胡三计(也是胡文海的本家大伯)家,杀死胡三计、他的儿媳以及儿媳的两个妹夫;到村煤矿矿长刘海生家,打伤刘海生;到前村支书李利生家,杀死李利生及其妻女。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胡文海相继枪杀14人,枪伤3人。
2001年月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26血案”,并当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私藏枪支弹药罪,两罪并处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海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文海、刘海旺、胡青海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省高院驳回。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召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处大会”,宣布了对3名案犯的终审判决。10:30左右,胡文海、刘海旺两人被执行枪决。
风声鹤唳大峪口
大峪口村很平静,刚到此地的人,根本感觉不出3个月前,这里曾发生过一起大屠杀。
记者数度看到:胡文海家人跟其他村民乃至受害者的家属随意地打招呼,交谈。这些受害者家属的脸色也很平静,看不出他们已然成了仇家。
胡文海的家在村子西头,一处很宽大的宅院,两座挺新的房子。胡家人告诉记者,出事以后,9户受害者的家属没来他们家闹过,没向他们提什么要求,甚至连一句交涉也没有。
“可能到执行民事赔偿的时候,双方的关系就会紧张起来了。”胡文海的四弟胡润生分析。“他们(受害者家属)都希望得到赔偿,但我大哥只有这两座房子,不够分,矛盾就会越来越激化。”
根据法院判决,胡文海共需赔偿原告66.8万元;胡青海共需赔偿原告16.7万元。胡文海被捕后,他名下价值1.5万元的股票被封存,加上这套宅院,是他所承认的自己的全部财产。他二弟胡青海是光棍,两度离婚后整天昏头昏脑,更没积攒下什么资产。
在被胡文海打死、打伤的17人中,有14人是33~56岁的壮年男女。案发前,他们都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他们的伤亡,使家人在遭受巨大精神痛苦的同时,经济也即刻陷入困顿之中。胡文海所称的那点财产,肯定满足不了这些受害者家属的索赔愿望。
一场屠杀带给大峪口的创伤,不会那么迅速地弥合于无形。表面平静的大峪口村,正涌动着错综复杂的暗流,并可能酝酿出新的风暴。不管是在法庭上还是面对记者,胡文海一再声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不后悔,只有遗憾—遗憾该除掉的没除掉!”
具体说来,他遗憾的对象主要是两个人—前村支书胡根生、前村煤矿矿长刘海生。胡文海曾经多次向上面举报他们在大峪口村煤矿有贪污、漏税等问题,当时签名告状的有121个人。
这两人大难不死,使大峪口一些村民心中也产生了复杂的感受。案发后,市纪委专案组来村里调查,村民们避之唯恐不及。记者在村里采访时,一个中年妇女偷偷告诉记者:专案组找签名告状的121人都谈过话。很多人怕惹麻烦,不承认在告状信上签过名。
记者也采访了包括副村长在内的其他村民,他们异口同声地重复着一句话:“说不来。说不来。”什么都说不来。
胡文海在榆次城区还有一处住宅。他女儿患有肺炎,因城区空气不好,常常回大峪口村来住。胡文海被捕后,女儿不敢再住在村里,被母亲领走了。胡文海的儿子今年19岁,在西安上大学。他叔叔不敢把校名告诉记者:“怕不安全—仇人太多。”
胡文海、胡青海兄弟俩一被枪决,一被判刑,空旷的宅院里只留下了70多岁的老父母。胡文海的四弟家在江西,三弟胡润亮家住榆次市区。为照顾父母,并以防万一,胡润亮和妻子住回了村里。
胡润亮告诉记者,这几天夜里,常常有人围着他家院子转来转去,家里的狗整夜叫个不停。但他走出院子时,人已不见。今天凌晨,他搬梯子上了房顶,看清一个在他家门口转的人,是邻村一个无业游民,他怀疑这人是被仇家收买的杀手。为防备出事,他想请小舅子们也住到这边(胡润亮共有5个小舅子)。
在大峪口8里之外的北山煤矿,刘海旺的女儿刘娟说,担心遭到胡文海、胡根生双方家属的报复。刘海旺当初想调解胡文海与胡根生的矛盾,没想到两个人动起手来,他夹在中间。“胡根生大难不死,说不定他会报复我们。”
自从3个月前被胡文海、刘海旺打伤后,胡根生就再没回过家。他的大儿子是村会计,父亲被伤后立即辞职,跟弟弟一起不知所踪。如今胡根生的家里只有妻子和老父老母。胡父70多岁了,晚上睡觉不敢脱衣服,天天接送儿媳上、下班(他的儿媳在村小学教书)。知情人说,胡根生现住在丈人家,但小舅子撵了他几次,说胡三少爷(胡文海三弟胡润亮)还要杀你,你不要连累我们家。
“胡三少爷还要杀人”的风声,不知是谁放出去的,如今传得沸沸扬扬,闹得大峪口村人心惶惶。
然而压力最大的还是“胡三少爷”本人。胡润亮几次向记者吐露他的担忧:怕万一有谁再遇不测,嫁祸到他头上;怕被哪个急眼的仇家开车撞死……
在被胡文海打死、打伤的17人中,有几个跟胡文海并无深仇大恨,如原村长冀金堂、村民胡三计、胡福龙等,他们只是被胡文海认为曾经“散布谣言”,说过“胡文海不是东西”及“劈死他活该”之类“坏话”,或者只是与胡根生关系过密,而被他悍然屠戮。在法庭上,胡文海解释说这叫“捎带”:杀一个是死,杀一群也是死,既然如此,何不趁此机会,把自己看不顺眼的人统统除去!
胡文海的想法,实在错得厉害。撇开法律的严峻惩治不谈,这种滥杀行径,带给胡文海的也只不过是一时快感而已,其后果绝不会如他所预期的那般是“赚了”—那几名被他“捎带”的受害者固然死得太不“划算”,而胡的滥杀,则凭空为自己多添了几户真正的仇家,这笔仇债必定由他的亲人承受下来,并终此一生,甚至世世代代,都要生活在仇家环伺之中,而遭受“随时可能被寻仇报复”的精神折磨。
很显然,如果没有公正严明的法律来维持秩序,谁也挡不住仇恨的种子在受害者家属心中发芽,任何“报复”与“反报复”的残暴行为都随时有可能发生。
从这个角度来讲,胡文海的亲人们,其实比任何人都更有理由渴盼法律的保护。胡润亮已决心继续向有关部门状告胡根生、刘海生等人,因为这是正大光明地将仇人送入监牢的唯一途径。但他估计自己走这条路,要比大哥艰难得多:一是没钱,二是不知内情。他还担心在未将对手送进监牢之际,人家已先下手将他除去。
胡文海临刑前叮嘱弟弟:“不管告赢告不赢,千万别走上大哥这条路。”胡润亮也多次向记者保证: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
从这一点来看,他也应该比其他人更加渴望法律的公正、严明,渴望法律的阳光早日洒遍大峪口村的每个角落。
胡文海:“我不是村霸,我杀的是村霸!”
“李利生家关着门,估计是锁住了。我听见他老婆跟他说话。我说:利生,开开门,我是文海,找你有点事谈一谈。他说:文海哥,你进来吧。门一开,我就端起枪来。我一端枪,他就害怕了,说文海哥,不是我,全是胡根生指使的。我说你早干啥来?我给过你机会……”(胡文海法庭供述)
前村支书李利生家是胡文海此次报复杀人的最后一个目标。胡文海开枪打死了李利生夫妻及其16岁的女儿,终于完成这场疯狂杀戮。
“杀人了,思绪万千。”胡文海点着一根烟,在黑暗中想了一会儿,再也想不出还有谁要杀,便决定逃跑。
下面是胡文海被捕后与警察的一段对白:警察:知道为什么逮你吗?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警察:杀了一点?你杀了14个!胡文海:14个?打伤不止吧,打死不知几个。还有一些不在,在的话,还干他。警察:你知道后果吗?胡文海:知道,知道,我得给人家抵命。晋中市公诉机关及法庭将胡文海杀人的原因定性为“报复杀人”;而胡文海则始终认为自己做的是“除掉贪官”之“义举”。
双方的契合点在于:1996年夏天,胡文海曾被同村高家兄弟打伤,这起伤害案堪称两年后他在大峪口村大开杀戒的导火索。
1996年6月19日晚9时许,胡文海在自家果园里浇地时,被相邻地块的高彦苏、高彦堂兄弟手持铁锹,“呼呼”地朝脑袋劈来。手无寸铁且毫无防备的胡文海,脑袋被劈中两锹;当第三锹劈来时,他赶忙用手去挡,结果这一锹劈在了他手臂上。胡的弟弟胡青海见状,飞奔过来,拼死将其兄救下。
事后胡文海没有报案,据他所说,是因当时没有第三方见证,担心报案后,公安机关会以“浇地纠纷”为由,轻率处理。
胡文海坚信这绝不是什么“浇地纠纷”,因为他从小性情暴躁,是大峪口村的强人,很少有人敢惹,胡家又是村里大户,而高家兄弟是十五六年前从河北省井陉县迁移此地的,独门小户,两家平时没什么矛盾,浇地当晚亦未发生口角。但从高家兄弟的动作来看,他们是要把他“往死里闹”,所以,胡文海认为高家兄弟背后一定有人指使;他们是要“暗杀”他胡文海,“杀人灭口”。
有两处蹊跷似乎也证明了胡文海的推测:一是事发当晚,高彦堂全家4口连夜搬走,不知去向;二是胡文海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原支书胡根生去他家里,说受村支书李利生(高彦堂姐夫)所托,前来调解此事。
“胡根生说利生说了,缝一针给你1000元,缝23针给你2万3,我说我不是要钱,我跟利生关系也不错。我就是想知道,到底为什么要往死里闹我?是谁指使高家兄弟往死里闹我?”(胡文海法庭供述)
胡文海怀疑胡根生、李利生、刘海生等人指使高家兄弟“暗杀”他,并偷偷展开调查,但没有找到确凿证据。据原煤矿矿长刘海生说,此后胡文海还曾打过高彦苏三四次,逼他说出受谁的指使,但高彦苏没说。
至于胡根生等人为何要“暗杀”胡文海?胡文海说,乌金山镇供销公司经理贾润全曾向反贪局举报大峪口村煤矿“3年少报5万吨产量,偷漏税100万元,少交管理费25万元”的情况。贾告状前,曾找胡文海商议过,因此胡文海便成了胡根生等人的眼中钉。
记者找到贾润全,询问那次告状的结果。贾润全说:他向晋中市反贪局举报后,反贪局批了“速交榆次区税务局稽查处处理”。稽查处去了五六趟太原(大峪口煤矿的煤运往太原销售),查不出证据,此事就不了了之。
记者问贾润全是否受到过胡根生等人的报复?贾润全说:“刘海生发现我在告状,打过我两拳。”告状的贾润全只是挨了两拳,而跟他“商议”过的胡文海却被人“往死里闹”,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在法庭上,胡文海这样解释:“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从小到大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作敢为。村里的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胡根生曾经说过:大峪口村除了胡文海敢告我,谁还敢告?”据此,胡文海推测,胡根生一伙认为是他指使贾润全等人告状;把他除掉,就没人再敢告状了。1999年6月19日被劈伤后,胡文海就起了杀心,剩下的日子不过是在寻找证据,等待机会。他曾设想过在除夕之夜大开杀戒:“等春节晚会一开始,我就干,一个也跑不了!”
可以说,这时的胡文海已经成了一个高度危险人物。可惜的是,在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这一高度危险人物竟然丝毫没有引起当地任何治安、民调部门的注意!后来,倒是胡文海自己有所转变。他很清楚杀人的后果是“陪他们一起死”,因此,当他发现还有更好的办法将对手送入监牢,而自己却毫发无损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做出了这一抉择。
“2001年1月份,通过查账,我看见这几年他们大致贪了500多万。我看到他们贪污了这么多,就不想陪他们一起死了,想通过正当渠道告他们。”
胡文海拿到了村煤矿1992~1993年度的工资表。因煤矿实行计件工资,所以,根据工资表可推算出煤炭产量。证据在手后,胡文海又挨家挨户地跑,共征集到大峪口村121名党员、干部和村民的签名,然后开始了长达8个月的举报。
他最早找到的是乌金山镇负责纪检的崔副书记。崔副书记说过两天再去查,但却一直不查。于是,胡文海开始越级上访—从镇、区、市一直到省,他循着公安、纪委两条途径逐级举报。
贾润全说:“胡文海告状前,我告诉他两条经验:一、必须有足够的时间,专门去告,而不能捎带着告。二、还得有资金:出去要坐车、吃饭,必要时还得买点小礼。文海在村里承包过煤矿,知道得比我多。我说你可别像我,告了个没结果。”
结果,8个月过去,胡文海真的告了个没结果。
一审庭审中,胡文海盛赞省纪委、省公安厅的接待人员态度热情,办事迅速:“对我的上访材料,省公安厅迅速批到晋中市公安处,公安处1个月后批到榆次区公安局,结果,公安局整整压了5个月……”
无论胡文海举报到哪里,这些举报材料最后都被批到两个部门处理:一是乌金山镇纪委,二是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据胡文海说,乌金山镇主管纪检的崔副书记对他叫嚷:“你就是告到中纪委,我崔某某不给你办手续,你也没办法!”而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大队长则以“没有办案经费”搪塞胡文海。胡提出自己可垫支办案经费,该大队长又以“人员也不够”来敷衍。
“10·26血案”发生后,崔副书记及区公安局经侦大队长都受到了纪律处分。“这14个人死得确实冤,可以说他们都是死在贪官手里了……胡文海告状,如果你们查了,这些人有犯罪事实,就审;没有犯罪事实,就治胡文海的诬陷罪—你把他关进监狱里,他还怎么行凶杀人呀?”胡家兄妹多次对记者感慨。
在采访中,记者感受到,大峪口村就像一个法制的阳光播洒不到的地方。村民们说:大峪口的村干部说是选举,其实还是上头任命;“村务公开”这些政策在这里根本就看不到。当胡文海被高家兄弟打伤后,他没有报案,而是一心想用自己的方法来了结此事;高家的老大高彦苏此后数次被胡文海殴打,他也没想过报案,而是整天心惊胆战地等待下一次报复的来临……
公平而论,大峪口的强人胡文海,曾经一度想走上法制轨道,这对这个“高度危险人物”来说,当是一个值得赞赏的转变。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的努力被一道道无形的屏障给挡住了。
那些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冷漠地一次次将他拒之门外时,可曾想到自己的行为究竟会塞给他些什么样的感受?
举报无门,屡屡“碰灰”之后,强人血液中的另一种东西蠢蠢在动。胡文海已决心要用一种最古老、最血腥、最恐怖的手段来了结一切恩怨、纠纷。
“4年来,我和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一些官老爷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我们到哪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实际上我每年的(炒股)收入都有四五万,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法院法庭,胡文海的这段最后陈述,引起了旁听席上阵阵掌声。
冀金堂:被“捎带”打死的老村长
“公处大会”召开的当天中午,记者来到大峪口村,想去几户受害者家中采访,但看到的只是一个个大门紧锁的宅院。最后,在胡文海三弟胡润亮的指引下,记者来到被胡文海杀害的原村长冀金堂家。
“那些受害者家里没人,可能是他们害怕,躲出去了……我们也害怕,但我们没地方可躲。”冀金堂的女儿冀志红说。
冀志红原在榆次城里一个双语幼儿园当英语老师。父亲被胡文海杀害,母亲被重伤后,冀志红就辞了职,专门在家照顾母亲。
冀金堂,53岁,原大峪口村村长,后为村办煤矿会计,村民们对他的评价是“忠厚、老实”。据胡文海在法庭上供述,他杀冀的原因是“高家兄弟暗杀我的第二天,冀金堂在矿上说胡文海不是东西,劈死他活该”,为这,此前胡文海已经打过冀金堂一次。
但冀金堂否认他“散布”过类似“坏话”,并当着胡文海的面,叫来说他“散布坏话”的人对质,谁曾想胡文海仍然对他下了杀手。
冀金堂家在村口公路边开了个小卖部,晚上他和老伴都睡在那里。10月26日晚9时多,胡文海来到小卖部门外,打碎一块窗玻璃,将猎枪伸进去,对准两人开了枪。
“我本来不知道是谁开的枪,但胡文海打完临走时,还说了一句:‘让你们再活!’我听出来声音是他,怕抓不住他,孩子还会受害,就用自己的血,在墙上写了一句:‘文海害人。’”身中两枪竟然没死的胡拉弟对记者说。
冀金堂的家很干净。午后的阳光暖暖地从玻璃窗照进来,洒得满地都是。
“我妈说:不用问了,心烦。问也没用,没人给钱……”冀志红将她母亲难懂的方言“翻译”给记者听。重伤的胡拉弟住院37天,伤没好就回家了。“没钱,看不起。”家里连看病带办丧事,已花费了2万多元。如今她的肝上、脊柱上还有子弹,生活不能自理。医生不敢为她取脊柱上的子弹,说取了就会下肢瘫痪。“已经活成个这了,无所谓了……说多了冒犯人家。”胡拉弟说。
冀志红对她母亲的话加以注解:“事已经出了,人已经亡了,伤的已经伤了,钱也已经花了……说什么都没用了。”
居家过日子的平民百姓,胆小怕事是常有的心态,因为我们承受不起犯错误的沉重代价—哪怕一个普普通通的错误,就可能招来终身的灾难!因此我们没法不谨小慎微,没法不怯弱退让。如果说作为前村长夫人的胡拉弟,曾经有过比大峪口其他村民稍多一点的自信和坦然,那么,在那个有着圆月的晚上,当胡文海用猎枪击毙她的丈夫,之后又抬枪将她轰倒之时,这砰然巨响也同时轰灭了她全部的自信和坦然,使胡拉弟迅速倒退到比一般村民更为彻底的瑟瑟发抖中。
无疑,一个大多数人都胆小怕事的群体,最容易被少数黑恶势力所控制,任黑恶势力恣意妄为,欺行霸市,鱼肉乡里。但谁也没有理由来过分指责这些本分、怕事的人们—如果包括法律在内的社会制度不能为人们的生存提供应有保障,则胆小怕事几乎是绝大多数人苟全性命的唯一选择。
刘海生:“这个社会太不安全!”
刘海生站在村里第3座煤矿的办公室前迎接记者。他今年42岁,长得黑矮敦实,身穿黑色皮衣,头上戴着一顶灰色休闲帽,一看就是见过些世面的人。
刘海生1987年~1996年在大峪口村煤矿当矿长,是“10·26”案发前,胡文海的主要告状对象之一。胡文海状告他与原村支书胡根生在1992~1993年贪污500多万,并与李利生等人共同指使高家兄弟将他“往死里闹”。
刘海生说,出事前,他跟胡文海甚至没抬过杠,但也有一两年没说话。2000年的一天,他坐矿上的吉普车去榆次,上车后看见胡文海,还给他让了一根烟,但胡文海没接。
刘海生:“我跟胡文海原来处得相当不错,后来知道他在告我,因为我没贪污,所以也不当回事……再说,就是他对我有意见,也不至于杀人吧?”
那天晚上,当胡文海以为自己干掉了胡根生后,随即就来杀刘海生,但刘海生不在家,只有租住他家的几个河南民工在院子里乘凉。于是,胡文海就骑走了刘海生的摩托车,在全村大开杀戒。
当胡又打死10人、打伤1人,双手沾满了鲜血后,再次来到刘海生家院墙外。由于这里的宅院都是依山势而建,因此,虽然刘海生家的院墙高达2米,胡文海站在高处,仍能清楚地看见院子里的刘海生。此时,刘海生背对着胡文海,两人相距12米。胡文海瞄准刘海生的背影,连开两枪,打中了他的腰部、头部。
刘海生不知道谁在打他。但当他听见胡文海来到院门前,大叫开门时,他不顾一切,爬起来就跑。胡持枪进入院子,没追上刘海生,进屋看见了刘病卧在床的父亲。他问胡文海有什么事?胡说:“睡你的觉,跟你没关系。”转身出去了。
后来,在法庭上,胡文海对刘海生说:“我要是滥杀无辜,你父亲就活不了了。”住院期间,刘海生花费5000多元,体内70多颗子弹,取出了20多颗。刘海生说:起码还要再做两次手术,才能把体内的子弹清除完毕。
刘海生也认为胡文海杀人,“高家兄弟打他是主因”,他说:“高家老大(高彦苏)脑子有问题,不然,借他8个胆也不敢打胡文海。”他断然否认自己指使高家兄弟劈胡文海。
14条人命灰飞烟灭,自己也曾死里逃生。刘海生对这起血案的评价是:“该死的就死了,不该死的还活着。”
刘海生推测,当天晚上,胡文海持枪押胡根生、李继出来,本来是想吓唬他们,并没有杀人的准备。“他当时连交通工具也没备好,作案后骑着自行车就跑了,一直跑到太原公路上,才截了辆出租车。”
那天晚上,当李继听见公路上有警车的警笛声,顿时胆壮,跟胡文海说:“有种你朝我头上打!”“吃软不吃硬”的胡文海,顿然起了杀机!
一审法庭上,李继的儿子质问胡文海:“你为什么杀我父亲,他们跟你有仇,我父亲跟你没仇!”
胡文海回答:“他是自找!我的杀人名单上根本没他—如果我要计划杀他,就把你们全家也都杀了,你还能站在这里吗?”
案发后,榆次区纪委成立了专案组,对胡根生、刘海生都进行过调查,查阅了1992、1993年村煤矿的账。刘海生还不知道这次查账结果,但他坚称自己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很坦然。
此前,村里的前两个煤矿已出售给私人了,第3个煤矿也承包给了一个外村人,刘海生说自己现在是给人家打工。
记者问刘海生,此前大峪口曾否发生过类似的恶性案件?刘海生想了想说:去年,村里有一个年轻人,“相好的”跟他分手了,他就抱着炸药,去“相好的”家里,把夫妻俩都炸死了,自己也当场毙命。因所有当事人都已身亡,所以此案就不了了之。
记者问他遭此巨大变故后,内心有哪些感受?“是不是更热爱生活了?”
“屁!”刘海生说。“社会太不安全了!胡文海的枪是谁卖出去的?为什么不早点收回来?……大峪口村很多人原来家里都有枪,两年前公安局统一收走了。我是村支委,我的枪比胡文海的好,是‘七连发’,才买了七八个月,一次没用就缴了,白花1万多块。”刘海生咂舌可惜不已。
“出了事儿,政府没给受害者一点儿补偿,哪怕说句话也行呀……现在的社会,安全感简直太差了!”刘海生说出了他的感慨。
刘海旺:“我冤枉,但也没办法……”
“刘海旺,你给我劈他!你不劈,我把你也干了!”2001年10月26日夜,手持双管猎枪的胡文海将李继一枪打死后,随即又把枪口对准了胡根生,但这一枪竟是哑弹!胡文海急忙拉开枪栓,将哑弹退出,重新装填子弹,在这个时候,胡根生扑过去,抓住了他的枪管。
两人进行了怎样的搏斗,现在已不可知(胡根生跟警察说自己“拼死夺枪”,胡文海的说法则是胡根生抓住枪管,跪地求饶),两人难舍难分之际,胡文海向一旁目瞪口呆的刘海旺发出一声断喝!
劈,还是不劈?手持消防斧的刘海旺犹豫不决。一审庭审中,审判员发问:“刘海旺,胡文海用猎枪把李继打倒之后,紧接着又向胡根生开了一枪,结果是哑弹,没有打响。在这个情况下,胡根生有这个条件、这个机会和胡文海争夺枪,就是说他枪里这个子弹没有打响,不可能击发了。在这种情况下,胡文海占有什么优势?如果你用斧子去制止胡文海的话,我觉得你完全有可能控制这个局势……”
姑且不论审判员话中本不该有的倾向性,只说这种假设的前提,是把刘海旺当成了见义勇为的英雄。可惜刘海旺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在家里连鸡都不敢杀,但却想帮朋友调解的好心人,而当时的情况似乎也不允许刘海旺从容地做出理性抉择—在亲眼目睹了近在咫尺的活生生的李继被胡文海突然一枪打死,接着又看到了两“胡”殊死搏斗的极度惊险场面,怯懦的刘海旺能否继续保持心智清醒,实在是个问题。
震悚之下,他更可能是本能地做出了抉择—在事后接受法律制裁和被胡文海当场打死这两者之间,他本能地选择了前者。
刘海旺举起消防斧,张皇失措地向着胡根生的肩膀劈去。
“我爸一米七六的个头,身材那么魁梧,又拿着那么大一个消防斧,真想杀胡根生的话,一下子就把他脑袋劈成两半儿了,肯定不会只让他肩部受伤。”刘海旺的女儿刘娟对记者说。
事后,胡根生咬定刘海旺劈了他两斧子,分别劈在头部和肩部,公诉人对刘海旺的起诉中沿用了这一指控,但刘海旺坚持说他只劈了胡文海一斧;刘的律师在胡根生就医的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也找到了“胡根生头部的伤口是枪伤”的证据,但这一证据未被法庭采纳。
刘海旺被捕时头发还是黑的。两个月后开庭时,已是白发苍苍。42岁的刘海旺,看起来比47岁的胡文海还要苍老。
2002年1月25日,刘海旺的末日。早8时,当审判员问被押出看守所的刘海旺还有什么要说时,刘海旺木然回答:“没有了。”当他走到大门口,太原电视二台的女记者把话筒伸到他面前:“刘海旺,说几句话吧。”刘海旺终于忍不住了:“我冤枉得厉害,因为我不知道他们要杀人。我反正是属于一个好心人,从中调解,谁知道产生了悲剧……”
仔细推究起来,这场血案的起点还在于刘海旺,只是那时他一心想调解两个朋友之间的恩怨,而最后这种血腥恐怖的结果,是他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到的。
刘海旺是榆次区北山煤矿工人,家有3个上学的子女,妻子没有工作,还有亲戚要照顾,因此经济很是拮据。去年,刘海旺曾向胡文海借过1.2万元。在借钱过程中,胡文海跟他谈起自己的脑袋被人用铁锹劈过,现在还挺疼,他怀疑这事儿是胡根生指使的。刘海旺一听胡根生,说我跟他挺熟的,冤家宜解不宜结,我帮你们调解一下,怎么样?
胡文海同意了。刘海旺跟胡根生一讲,胡根生也同意了。双方约好了调解的时间、地点。10月26日晚上,胡根生租车来叫刘海旺,一起去了胡文海家。
刘海旺懵然不知:对这场“调解”,胡根生和胡文海双方都有别样的准备,双方又都对他怀了戒心(胡文海在法庭供述:当天下午,他在果园里对二弟胡青海说,担心刘海旺被胡根生收买,因此让他晚上过来一下;而一审过后,刘海旺的小女儿乘坐公交车进城时,无意中听见同车的南迷沟煤矿两名矿工对话。这两人说,那天晚上,胡根生让他们也去胡文海家。他们站在房顶上,还拿石头砸过胡文海,没砸着。不然的话,胡根生就不会被他们劈了。因刘海旺女儿没记住这两名矿工的相貌,律师无法进一步求证,所以未向法庭提交这一证据)。
胡根生一到胡文海家,就失去了自由。后来胡根生打电话叫来了售煤员李继,李继随即也失去了自由。
胡文海:“我让胡根生、李继交待:第一,何时、何地、由何人指使高家兄弟往死里闹我?闹我的原因是什么?第二,他们贪污了几百万,谁人名下分了多少?给我写个材料,我作为护身符,我放上,他们就不敢杀我了。”
这样的材料,胡根生和李继是万万不会写的,所以他们立即遭到一顿暴打。当胡家兄弟殴打李继、胡根生时,刘海旺说他也曾拦阻过,但“拦不住”;他也曾劝李继“不行你就给他瞎讲点,先混过今天,咱们保住命再说呀”。但李继不听。
一个律师说刘海旺那天是“鬼催的”(意为被鬼所迷惑、催逼):如果胡文海押李继、胡根生出门时,胡青海未曾递给他一把消防斧,他就不会成为“主犯”了;又如果胡文海一枪把胡根生干掉,刘海旺也用不着违心地劈胡根生一斧了。“那么多子弹,怎么就偏偏那一颗是哑弹呢?”
然而,如果说此前刘海旺的行为都出于迫不得已,那么此后他的一系列表现,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一个善良的法盲是怎样一次次丧失了活命机会,而最终将自己送上刑场的。
“我不和你闹了,我跑呀。”刘海旺跑出十来米后,胡文海叫住他,掏出1000多元钱塞到他手里。刘海旺接过钱,继续往前跑。路过一处苹果园时,他发现手里还抓着消防斧,赶忙扔下了。
接着,充满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刘海旺往山底煤矿方向逃跑,装死躲过一劫的胡根生爬起来后,也往山底煤矿跑,两个人竟然在煤矿附近“狭路相逢”!
根据刘海旺的说法,两人碰面后,刘把“血肉模糊”的胡根生搀扶到一块石头上,两人小坐片刻,还有了如下一段对话:
刘海旺:“你看,咱们都是兄弟,我也是出于好意给你们办事,你看这办的是什么事呀,可以说出了天大的乱子了!我还劈了你一下……”胡根生:“没事儿,没事儿……”
刘海旺以为胡根生已经原谅了他。但胡根生后来在公安机关供述说,当时,他怕刘海旺进一步加害他,所以才以“没事儿”相敷衍;再后来,胡根生干脆说自己手持一根钢棍,逼退了还想害他的刘海旺。
因两人对此事的说法相反,“形成一对一的证据体系”,因此法庭对刘海旺这一供词不予采信。
胡根生去煤矿报案,刘海旺继续往前跑,他跑到张村一个好朋友贾明亮家,向贾讲了事情的大致经过,并提出要报警。两人打车来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拨打了110。
电话接通后,贾明亮拿起话筒报警,但留给警方的“报案者”姓名是“刘海旺”。两人没有讲出刘海旺劈了胡根生这一事实,而只报称“胡文海杀人了”。
刘海旺在贾明亮家里窝藏了差不多一天时间。在这一天里,贾明亮到大峪口村探听消息,回来跟刘海旺说胡文海又杀了十几个人,刘海旺惊得魂飞魄散,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我爸不懂法,可能他以为这是朋友之间的事儿,跑了就没事了。”刘娟说。当晚10时许,刘海旺乘坐一辆出租车逃跑,不久即被抓获。
在被捕前的24个小时内,刘海旺一次次地想抓住活命的机会,但却一次次地落空,就像一个掉到水里的人,屡屡抓住岸边的水草,却又屡屡重新滑落水中—他与胡根生“戏剧性”重逢后仅仅向其表达了歉意而没有进一步救助;他虽打110报警却并未投案自首;他在听说胡文海又杀了十几个人后,更不该惊惶出逃,以为这种事情也可以“一走了之”……
刘海旺上了押赴他去公处大会会场的卡车。他的两个女儿哭着扑向车厢:“爸爸,你冤枉啊!”刘海旺颓然垂下了头:“冤枉也没办法……”
“千万不要违法”
在刘海旺被执行枪决的第二天中午,记者来到他家。刘海旺的家在晋中北山煤矿大门外,煤矿集体宿舍里,共占了两个八九平方米的房间,一间做厨房,一间做卧室。刘海旺的女儿刘娟正一边炒菜,一边听着收音机。
“刚才山西电台广播说:‘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刘海旺手持双管猎枪和劈斧,杀害了14名村民。’我爸是市民户口,怎么能把他说成是大峪口村村民呢?而且,就算我爸辅助杀人了,也不能说他跟胡文海一起去杀那么多人呀。作为一个新闻报道,可以把一件事简明扼要地说出来,但也要依据事实嘛—凭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告他!”刘娟把记者让进客厅兼卧室,不满地说。
很快,她又叹口气:“唉,我爸已经执行了,再告也没什么意义了……”刘海旺的家里很凌乱,屋里只摆放了两张单人床,一张破旧的桌子,几把椅子。刘娟的母亲去火葬场看刘海旺的骨灰了,她弟弟(14岁)回家后,抱起一大碗面条,坐下来呼噜呼噜地吃。
昨天晚上,刘娟看了本地电视台对公处大会的报道,她对一名市领导以“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来形容胡文海和他爸爸的罪行也感到困惑。
“‘人民’这个概念的范围很广,应该不光包括那些受害者,我们这些犯人的家属算不算‘人民’?我能理解受害者的家属,他们情绪很不稳,恨不得把3个人都枪毙才好,但为什么还有很多人说‘那些贪官死有余辜’?还有,我不懂法,不知道‘民愤’算不算是法律依据?我爸又是怎么犯的‘民愤’这一条‘法’?”两个多小时的采访中,刘娟多次提到自己“不懂法”,也多次表达了对这次审判的困惑。
“今天山西电台广播说我爸和胡文海都是主犯,当时律师辩的是‘协从犯’,法庭没有采纳,说我爸以调解为由,骗来的胡根生;还有律师辩的‘故意杀人未遂’也没有采纳。我不懂法,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故意杀人未遂’?杀一个人,没有致死,是不是就算‘故意杀人未遂’?
“像我爸这样被处以极刑的人,是不是就不准家属见最后一面?他有什么遗言,也不能告诉我们?前天下午,我和我妈、小姑去送衣服给我爸。我们询问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明天是不是公审我爸?包括那个所长都说‘不知道’。我有一个朋友,当过兵,看守所副所长是他的老排长,我们让他去问副所长,副所长说第二天就要公审,我爸就在第二辆车上。我妈很吃惊,说不可能吧,二审判决书都没下来,怎么会有我爸?我妹妹也说,不可能吧,我们不是已经上诉了吗?……”公处大会结束后,刘海旺的妻子望着将上刑场的丈夫,瘫倒在会场外,大声喊冤,引来了许多围观者。
“如果他们能对我们这些家属提出的疑点做出明确答复的话,我们就不会在大街上喊冤了。”刘娟几次中断话语,泣不成声。
“我们家要是有一个在省里当大官的亲戚,他愿意插手干预这件事情,我爸就不会判死刑了……可惜没有。”这是公民刘娟对这起涉及其父的法律事件得出的一个非法制性结论。
记者希望她能从这件事中受到些正面影响,走好以后的人生之路,刘娟表示同意。“我爸违法了总是不对,我上了那么多年学,也应该懂得这个道理。我以后一定会告诫我的弟弟妹妹,以后不管有再大的事情发生,千万不要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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