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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大事记(1991—1994年) (6)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 15:48 新浪财经

  6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税务行政法制工作的指示》,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税务行政法制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改进并加强税收立法工作;严格税收执法,全面开展税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复议应诉工作;深入做好法制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税务行政法制工作的领导。

  6月14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提高对加强涉外税收征收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反避税工作;继续抓好反偷漏税工作;加强零散税源的控制管理;严格执行来料加工企业的税收规定;坚决纠正擅自越权制定税收优惠行为;严格控制工商统一税减免税审批;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审查企业资格;明确收入任务,加强涉外税收收入的考核工作;加强涉外税收工作领导 

  6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察部发出《关于严肃查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反骗税斗争重要性认识;各级党政领导要认真执行出口退税政策;各地监察机关和派驻国务院各部门的监察机构,积极主动地会同当地税务等部门认真查处骗税案件,税务机关要严格执法,强化管理。

  6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若干措施。其中在税收工作上要强化税收征管,堵住减免税漏洞。税务部门要依法治税,在继续做好国有经济单位税收征管的同时,加强对非国有经济单位各项税收和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各地方一律停止执行超越权限自行制定的减免税政策。当年中央和地方都不再出台新的减免政策,临时性、困难性的减免一律暂停审批。对外商投资企业要加强税收征管,防止外商转移利润和逃税、避税。清理关税和进口工商税的减免。改进出口退税办法,实行出口退税与出口结汇相挂勾,防止虚报冒领。

  同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自1993年7月1日起,取消“实耗扣税法”,一律按“购进扣税法”计算当期扣除税额。

  6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成立国务院关税和贸易总协定谈判委员会。

  6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产品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出口产品税收管理,积极开展查处骗税工作,抓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出口退税政策宣传,提高对反骗税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二、切实贯彻落实好专用税票的各项规定。三、严肃查处骗税案件,坚决打击骗税行为。四、加快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的步伐。五、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协作。六、健全出口退税机构,提高税务干部素质。

  7月1日  中国政府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在阿布扎比签订关于避免对所得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和阿联酋副总理阿勒纳哈扬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

  7月2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该法中规定,农民依法缴纳税款。国家运用税收等手段,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增加农业投入。国家采取税收等手段鼓励和扶持农用生产资料工业的发展。对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举办的为农业服务的企业,国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

  7月14日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为适应《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规范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办法,体现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以利于加强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集体、私营企业所得税的若干政策规定》。该文件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必须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将财务会计所得(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所得税;企业申报纳税的所得,必须包括纳税年度内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税法规定允许免征或部分免征所得税的某些所得,由税务机关核准,在计征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经申报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用下一年度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企业支付给本企业职工的工资,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企业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该规定自当年7月1日起执行。

  7月15日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加强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的征集管理,制止“两金”收入的流失,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清理越权减免“两金”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要求:一、各地各级有关部门超越管理权限,自行制定减:免“两金”‘的政策和批准的临时性困难减免,一律停止执行,不得再越权出台新的“两金”优惠政策和批准临时性困难减免。二、各级税务部门要对本地区超越权限自行制定的减免  “两金”政策和减免情况,认真地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和清理。三、切实加强“两金”的征集管理,把组织“两金”的工作抓紧、抓好,为缓解财政的紧张状况做出贡献。

  7月20日至26日  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税务局长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在会上作了题为《坚决贯彻中:央重要决策为加强宏观调控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而奋斗》的重要讲话。他要求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决策,认真分析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统一思想认识、严肃税收法纪;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广大税务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税收组织收入和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确保完成全年的税收任务,为促进改革开放,保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7月22日  国务院副总理朱?基主持国务院第十次总理办公会议,听取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税收征管,加快财税改革。对广大的财税工作者,特别是财税工作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约法三章,即:一要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二要严格控制财政赤字;三要整顿财政系统办的金融公司。

  7月23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朱?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闭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肯定了财税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财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整顿财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1强化税收征管,加快财税改革。他同时给财政、税务战线上的全体工作人员提出“约法三章”,第一,严格控制税收减免;第二,严格控制财政赤字,停止银行挂账;第三,财税部门及所属机构,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一律不准涉及商业性金融业务,所办公司要限期与财税部门脱钩。

  同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税收管理和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提出加强税收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的8项措施:一、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二、认真清理违法越权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三、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纠正承包流转税的做法;四、认真清理欠税;五、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六、切实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管理;七、对各地和各部门成立的各类银行、金融、保险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国家规定征收所得税;八、严格加强“两金”的征收管理。

  7月29日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决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认真清理越权减免税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对1991年以来,各地政府、各部门和税务机关超越国家税法、行政法规和税收管理体制的权限,自行作出并正在执行的有关减免工商税收的规定进行一次清理,限期纠正。

  8月4日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共9章、86条,即日起施行。

  8月6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加强税收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收的通知》,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贯彻国务院的文件精神,搞好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顿,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其中规定,当年从中央到地方一律不出台新的减免税措施;临时性、困难性减免税一律暂停审批;各地区、各部门越权自定的减免税政策一律无效,停止执行;属于法定和政策规定减免税的,到期后立即恢复征税;除国务院特批外,凡承包流转税,搞投入产出总承包的,要一律纠正过来。

  同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993年8月至11月间,在全国范围内与国务院税收财务大检查同步开展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收的专项检查。这项检查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整顿个体税收秩序,强化个体税收管理,减少税款流失,平衡税收负担,缓解社会分配不公,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8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与涉外税收法规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所执行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中与涉外税收法规有不同规定的,在企业计算纳税时,应按涉外税收法规的规定执行。

  8月16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报送的《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具体措施》,其中要求税务机关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管工作,各地不得越权减免税。

  8月18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1993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8月21日  针对骗取出口退税活动大多发生在深圳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在深圳设立打击骗取退税联合办公室的通知》,以加强查处骗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检察院和税务局之间的配合,统一协调行动,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活动。

  8月21日至28日  由国家税务总局、

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全国“税收与改革”电视小品比赛在北京召开评审会,共评出8个等级奖、12个优秀奖和10个组织奖。

  8月25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受国务院的委托,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在会上作了关于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8月30日至31日上午  国务院总理李鹏、副总理朱?基先后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八次常务会议,讨论财税等改革方案。会议原则通过了几项改革方案,认为这几项改革方案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修改形成的,总体上符合改革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它们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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