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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潜规则:佣金返还投保人 上限额度在30%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13:32 解放日报
中宏人寿代理人罗文(化名)不禁为一笔业务烦恼:“正在谈一张年缴82000元的大单,但是客户要我返佣20000元,不然找其他代理人购买。”迫于业绩的压力,对于这样的大单,大多数代理人最后选择返佣了事。 类似这样主动要求返佣的事件正越来越多。在保险营销竞争开始激烈的时候,营销员以返还佣金的方式争取客户,这本是“潜规则”。但借助网络等新型营销模式,返佣这种形式渐渐由暗变明。在某知名保险网站的论坛上,诸如“最好现居XX 区,如已经认识到保险的意义与功用,需要购买保险的,本人直接返佣15%”的帖子比比皆是。 很多投保人接受了这种方式,并且变被动为主动,把返佣视为应得收入,直接向代理人提出返佣要求。虽然保险返佣尚处灰色地带,对返佣比例和数量尚无权威统计,但记者从多家公司的营管处了解到,返佣案例和数额正在逐年增加。 “做一份6000多元的保单,给客户返还佣金后实际拿到手的佣金只有不到50元,扣掉多次拜访的交通费、电话费等费用,还要倒贴钱,如今的保险真的越来越难做了。”罗文这样告诉记者,“返佣从最初的9折、8折再到7折,乃至更低,业务量增加了,但我们的收入并没有随之上涨。” 据悉,返佣的形成主要是保险代理人为完成业绩指标,从佣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返还给客户,由于保险公司给代理人首年度佣金的上限通常在30%左右,一般返佣额在首年度保费的10%—20%左右,最多不会超过30%。 过度返佣滋长了客户的“要价”心理,约见不同的代理人,进行“比价”,这压挤了那些正常展业代理人的生存空间。代理人返佣的背后,更折射出个险营销的窘境。专家指出,如果说返佣展业是“劣币”,正常展业是“良币”,其结果是被“返佣”所浸淫的市场很快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怪圈,这对于整个保险行业的营销环境极为不利。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表示,营销员用返佣的方式做业务,对寿险营销的市场秩序是不利的。客户在接触保险的时候,如果几个公司的营销员都说可以返佣,每个人返的还不一样,客户难免对营销员的素质产生怀疑,进而质疑整个寿险营销行业的诚信。 上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般说来,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明确规定禁止代理人返佣。但具体执行起来有难度,毕竟返佣某种程度上只是代理人和客户之间的事情。但如果出现对公司返佣则属违法行为。如公司给全体员工买补充大病保险,单位出钱,保险业务员给主管负责人返佣,这就是行贿,金额大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返佣购买的保单,其售后服务堪忧。郝演苏认为,低廉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二者很难兼得,由于售后许多环节的服务费用仍由原代理人承担,代理人赚少了,服务自然会打折扣,最终受损的还是客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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