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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炒股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2:0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基金炒股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齐鲁证券: 通知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差价收入,股权股息、红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及其它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我们认为,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将有重要作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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