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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应有契约精神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 15:28 第一财经日报
王亮 在此次杀跌过程中屡次出现的“机构专用席位”的字眼,着实让人觉得它们无视正义与理性。基金仓位低于60%了,我首先想到的是契约精神,就是那种对已经签订的契约,无论事态的发展对自己是否有利,都不打折扣地执行契约的精神。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契约,基金持股比例超过该基金份额的60%称为股票型,低于的可称为混合型。但是很显然,目前已经有基金的仓位降到了60%以下。作为监管者,应该对此进行严厉的处罚。 公众基金承载着多少善良老百姓的投资期望啊。但是,就在2007年,中邮基金旗下的一只基金曾经在中国联通一只股票上一天交易了3个来回,就是6次,后来被证监会强烈谴责了。既然《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都早已经出台了,不遵守白纸黑字的契约,投资总监,或者法人,就要直接负责、引咎辞职。 总之,我们公众基金公司对于契约精神的不尊重是发生以上所有事情的道德基础。而我们的监管层对这样的事情不能纵容。 今年的2月17日,戴尔官方网站出了点错,一款显示器的超低价格引来抢购。虽然中间出现过争议,但是最后,所有已付款的消费者都收到了戴尔公司确认交易成功的消息。除了戴尔,IBM也曾上演过类似一幕。 在这里,不是要鼓吹戴尔有多么诚信,而是在一个信用体系完善的社会中,契约精神被广泛遵守,违约的成本极高。我们的基金公司应该学习一下戴尔们,诚信、尊重契约,方为百年经营之道。而我们的监管层,对于公众基金公司的违约,也应该更严厉,让他们的违约成本增加。 (作者为财富同道会资深研究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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