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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反弹几率有多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 08:43 全景网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对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作出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通知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还规定,为保证部分行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对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以及涉农和国家储备的企业,继续执行所得税优惠政策。

  通知同时指出,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还对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作出规定。

  <<财政部、税总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通知>>

   专家:将起到市场“稳定器”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韩复龄教授表示,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是市场有力的依托。此时有关部门明确,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能够减轻基金赎回所带来的压力,有利于形成稳定市场的预期;同时,对基金投资者来说,也是一种保护和鼓励。这会起到市场“稳定器”的作用。

  基金:修正性反弹几率增加

  反弹终于在恐慌中来临。随着市场跌入3600点区间,昨日上证综指终于临来了一波报复性反弹,报收于3746.05点,较前日上涨2.53%。

  对于未来市场走势,数家基金昨日发表观点认为,市场底部正在构筑之中,修正性反弹出现的几率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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