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私人信息”月挣万元 实属侵权行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 10:22 北京晨报 | |||||||||
日前,刚从国外学习归来的丁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不断有陌生人打他手机,推销各种产品,害得他现在一听见电话铃声就烦。其实,像丁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目前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私人信息之所以频频被他人所知,最根本的原因是一些人受利益驱使,恶意套取然后转手倒卖。 记者调查
连偷带买客户信息 汇编之后多次销售 日前,一位长期从事倒卖信息的人告诉记者,有相当一批人像他这样靠卖私人信息发财。 据他介绍,套取私人信息的途径其实很简单,主要是人们在买车、买房时留下的详细个人资料。“前几年,许多公司不把客户信息当回事,你要是去应聘当业务员,然后把客户资料偷偷拿出来卖,没人会发现。以我为例,刚开始在一家保险公司当推销代理员,半年时间里,我虽然生意没做成几单,但客户倒认识了一大堆。后来一老乡来京推销一种保健品,苦于没有客户资源,我便把手头的名单复印了一份给他。结果他仅花了一个月时间,每天找个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就创下了十多万的销售收入。这让我第一次发现,信息原来如此值钱。随后我找到另外几家外地来京的推销公司,他们得知我手头的客户资源后,十分感兴趣,仅仅花了一周时间,复印了十几份客户名单,5000多元钱就进了我的口袋。” 不过,据此人介绍,现在许多公司的制度严了,一般的职员除了自己的那部分客户外,已经不容易搞到其他客户的私人信息了。所以,套取私人信息的手段又进了一步。“一些人专门向小职员收买私人信息,然后汇集整理后卖给客户。客户一般是那些没有客户资源的推销员、业务员或代理销售公司。”至于买进卖出的价格,他说:“其实两个价格差不多,根据数量从二三百到千来块不等。我们主要挣量的钱,一套私人信息可以卖好几次,出手一次我们的成本就回来了。” 操作几乎零风险 月挣万元要争独家 此人告诉记者,干这个行当最大的好处就是“风险小”。“倒卖私人信息几乎没什么风险,搞得好的每月能挣上万。不过,干这行也没个定数,三月不开工,开工吃三月,甚至吃三年的也是常有的事情。现在这一行很乱,你刚卖给对方,他一会就转手倒卖了。所以现在的买家也不轻易接受新面孔,要买也是老熟人,并且要求是独家的。 有几个我以前带出来的小兄弟,现在专门为几家销售公司收集私人信息,不坐班,按量计算,每月也能捞个两三千元。” 此外,这一行当还要“对症下药”,“其实,私人信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需要,得有针对性,并且信息要随时更新。比如病人的私人信息,你要是找到代理销售药品、保健品的商家或业务员,他一定愿花钱购买;办公室主任的私人信息,只有文化用品的厂商或娱乐场所的销售人员感兴趣;房主车主的私人信息,保险代理员感兴趣……” 记者暗访 二成有用 买家就满意 按数论价: 200个以上每个5元 记者在一家医院看到,在医院门前以及附近的道路旁有不少散发小广告的人,记者随手接了几张,一看内容,大多是推销医疗保健品的。 记者同其中一名中年妇女攀谈起来,当她听说记者手头有不少病人资料时,立即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当记者问到具体价格时,中年妇女称要看资料的数量和是否独家。50个以下1元左右一个,100个以上两元左右一个,200个以上5元一个。如果是独家,价格还可以翻一倍。 当记者对此价格不满意时,中年妇女称可以直接跟她们老板谈,随后带着记者到了医院附近的一家卖孕妇和婴儿用品的门面。老板是位40岁左右的妇女,她报出的价格同前面的中年妇女差不多。当记者提出价格太低时,女老板皱着眉头说:“这价格已不低了,你们举手就能挣千儿八百的,我买来后连能否赚钱都不知道。运气好能做成几笔生意,运气差一单做不成,不光要听人家的冷言冷语,还得花掉一笔电话费。” 成功率高: 还能拉到不少“回头客” 不过,记者却从先前遇到的中年妇女口中得知,店老板的话并不可信,这些有针对性的客人名单,交易的成功率在20%左右,每笔生意都在二三百元以上,并且这些生意不是一次性的,不少客人在两到三年期间都成了店里的固定客户。生意好时,月收入能上万。 相关链接 四种途径泄露私人信息 在调查中,记者根据部分读者提供的线索,发现私人信息被泄露主要有四种途径: 日常登记:市民在买车、买房、看病、购买保险、办理证件和银行卡时,一般都要求填写绝对真实的私人信息。 招聘求职:人才市场举办的各种现场招聘会,求职者都要填写翔实的私人信息。 恶意套取:一些人有意识地在网上刊登个人求租求购信息,诱惑市民留下详细的私人信息。 间谍软件:实际上就是一种电脑病毒,进入个人电脑后,不仅可以收集用户访问过的网站等信息。还可以偷取用户在网上输入的私人信息,比如生日、家庭住址和电话等。甚至会借机盗取用户银行账户密码。 专家观点 买卖他人隐私都是侵权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新:私人信息是隐私权保护的内容,凡属于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资讯、资料,都是私人信息。例如,个人的生日、年龄、收入、宗教信仰、业余爱好……私人信息所涉及更为重要的是个人的尊严和地位,将他人的私人信息予以泄露并加以出卖,无异于出卖他人的尊严和独立地位、宰割他人的灵魂和人格。对批量泄露、出卖他人私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白而强律师:非法收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属于侵权行为。“隐私权”属于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与其他人身权利一样受法律的保护。公民同意在某些媒体上、某个范围内发表个人信息,不等于同意超出此范围,在其他未经其许可的地点、场合、载体上发表同样信息。 只要未经许可,任何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就应属于侵权,被侵权人就可以请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未经本人许可,将该信息搜集、整理、使用在其他任何场合,均可以构成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侵害。利用此类资料非法赢利,更是未经当事人许可、未取得代理权及非法获取不当利益的侵权行为。(刘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