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犬被撞残索赔70万 宠物伤害巨额赔偿案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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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 18:0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宠物受到伤害后,宠物的主人向责任人索赔伤害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的事已经不稀奇了,可是要为宠物安装假肢并索赔假肢安装费、配种费的事倒是很少见。记者今天获悉,李先生的爱犬被一辆货车撞成了残疾后,李先生便将货车所属单位、货车司机和他所工作的单位等一并告上了法庭,索赔假肢及安装费、配种费共计70.86万元。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李先生起诉称,2004年8月5日,张某驾驶着北京一路通汽车修理厂的自卸货车,在为崇礼县崇信建筑物机械拆除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作期间,将他的德国名犬撞成了残疾,为此,李先生要求3被告赔偿爱犬的假肢及安装费损失8.2万元、假肢护理费10.66万元,配种费52万元。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李先生的代理人张先生,向他了解受伤狗的价值、狗被撞事件的责任在谁等详细情况,张先生拒绝回答。 狗被撞残,是否可以索赔假肢安装费呢?记者就此采访了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的张峥律师,张峥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讲,损害赔偿的主体都是人,但是,狗也是有生命的,它被撞残后,狗的主人有理由为它改善生存状况,如果能做假肢手术,安假肢的赔偿要求就应该得到支持。中兆律所朱公卫律师也表示,狗是主人的一个玩艺儿,是主人的财产,按物权法规定,要依据财产本身的价值来决定财产损坏赔偿。如果责任在货车司机一方,货车司机就应该做出相应的赔偿。 “难道一条狗的命比人命还值钱?”社会评论家吴志实则大不以为然,“中国社会是以人为本的,而不是以狗为本,当然,狗被撞残了,如果是货车司机的责任,狗的主人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但不能无限制放大赔偿数额,要考虑到中国现实的经济情况,量力而行,一个货车司机一个月才能挣多少钱?”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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