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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期非法开公司 行骗270余万元换来20年刑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18:21 北京晚报

  本报讯 曾因诈骗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的郝建华,在假释期间非法开设了一家房地产咨询公司,以帮助购买二手房或进行差价换房为名与被害人签订合同,并用提供虚假房屋产权证、租房冒充公司产权房等手段,又诈骗了270余万元。郝建华为此换来了20年的牢狱生活,被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公司会计梁亚红也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宣判后,审判长表示,郝建华之所以顺利骗取了巨额钱财,与相关政策法规存在漏洞不无关系。按规定,假释人员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但工商机关却没尽到审查职责,批准了他注册公司。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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