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保专项行动查处整治4250家违法排污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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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 13:39 人民网 | |||||||||
人民网杭州2004年11月23日电 记者江南报道:自今年4月浙江省实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以来,已对4250家企业立案查处,其中3751家受到取缔关闭、停产治理、责令限期治理、罚款等行政处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以及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问题,以11个省级环境重点监管区域及钱塘江、太湖流域为重点。专项行动还针对部分地方片面追
省内各地结合实际进行的专项整治成效明显。湖州市对矿山行业综合整治,明确矿山企业环保限期治理的期限、标准和法律责任,共关闭43家石料矿山企业。建立乡镇政府负责、社会有奖举报、环保部门巡查等长效管理机制。永康市查明全市死灰复燃的小冶炼,与其所在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截至11月15日,非法小冶炼已全部被拆除。 浙江省环保部门负责人指出,目前部分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仍较严重,像桐庐、建德等地今年还发生了企业违法排污导致自来水取水口水源严重污染的事件,影响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一些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结构性的污染问题面广量大,难以在短时间内解决,如浙江蜜蜂味精集团结构性污染严重,氨氮排放量大、浓度严重超标,对钱塘江流域水环境造成极大压力。该省提出“治老控新、监建并举”的方针,重点整治已经存在的污染问题,新的建设项目核准、审批时则严把环保“准入关”;一方面加强环境污染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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