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公布2003年城市声环境质量检测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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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09:01 时代商报 | ||||||||
沈阳跻身全国十大安静城市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 王术) 在刚刚成为全国“十大经济活力城市”之后,昨日,沈阳又给全市百姓带来一个特大惊喜:由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公布的《2003年城市声环境质量报告》显示,沈阳的城市安静程度位居全国最佳城市前十名,成为入选全国安静程度最佳城市前十名中惟一的北方城市。
这份报告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别对全国52个国控城市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和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进行详细监测得出的。总体上看,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大部分处于好和较好水平,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主要处于较好和轻度污染状态。其中,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且排在前10名的城市分别是:洛阳、南通、拉萨、桂林、珠海、重庆、连云港、合肥、湛江和沈阳。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且排在前10名的城市分别是:济南、烟台、银川、西宁、合肥、秦皇岛、宁波、乌鲁木齐、沈阳和桂林。但辽宁铁岭的区域声环境质量为重度污染。 沈阳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建智对此深有感触:有着720万人口的沈阳城,过去曾深受噪声之扰,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噪声几乎无处不在。在环境污染上访信件中,噪声扰民信访案件发生率一直高达60%以上。三年来,沈阳通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面进行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建绿色屏障为道路消音、拓安静区域告别喧嚣。2001年至2003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5.3分贝、54.2分贝和53.5分贝;2001年至2003年全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69.3分贝、67.9分贝和67.8分贝,低于国家交通干线昼间噪声标准(70分贝);2003年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70.07%。三项噪声方面的“创模”指标全部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