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销售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销售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12月14日 17: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销售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销售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销售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市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2-8-25)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6-苄基腺嘌呤(6-BA)。

经营者信息: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经营者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村大队南侧50米处。

(二)风险控制措施: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销售该批次不合格绿豆芽12.5公斤,已全部销售,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尚无召回产品。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7日对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进行了立案调查。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销售不合格绿豆芽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 (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0元,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2】293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购进/购进日期

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机构

1

/

牡丹江市西安区长青蔬菜水果店

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村大队南侧50米处

绿豆芽

2022-8-25

6-苄基腺嘌呤

μg/kg

不得检出

20.6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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